Google:美國結束了針對科技巨頭的反壟斷案

美國政府週四結束了針對 Alphabet 的主要論點,這是司法部尋求證明谷歌壟斷和濫用權力的審判的一部分。類似的案件也發生在歐洲,這家科技巨頭的做法也正在審查中。

九月以來之後,美國政府一直在審判的舉證階段提出自己的論點,試圖證明這家在網路上搜尋領導者企業為了保持領先地位而違反了反壟斷法。

這起由川普政府提起的案件是旨在遏制科技巨頭的四起案件中的第一起。第二起針對 Meta 的案件也是在川普執政期間提起的,而拜登總統的反壟斷執法人員隨後又提起了針對谷歌的第二起案件以及針對亞馬遜的另一起案件。

週四,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政府最後證人邁克爾溫斯頓 (Michael Whinston) 談到了政府案件的高潮。

他不同意谷歌的觀點,谷歌必須與微軟競爭才能專門預先安裝在智慧型手機上。他表示,2021 年Google向蘋果和其他公司支付的總額為 263 億美元(242 億歐元),基本上就是支付給經銷商的壟斷利潤。

Alphabet——谷歌的母公司——報告淨利潤2023 年第三季的營收為 196.9 億美元,高於去年同期的 139.1 億美元。

溫斯頓表示,Google擁有市場力量,可以在不失去廣告商的情況下提高廣告費率,並引用該公司的實驗。他認為,谷歌在美國的市佔率接近 90%,這意味著它沒有動力去提高品質。

「當不存在競爭威脅時,他們就不會進行投資。而且品質也會降低,」溫斯頓說。

谷歌的律師之一約翰·施密特林(John Schmidtlein)重申,這些付款是合法的收入分享交易,是競爭產生的,旨在確保適當的更新和保護用戶資料的安全——這是谷歌在審判中的主要辯護理由之一。

他還強調,谷歌之所以受歡迎是因為其質量,並指出對其他品牌智慧型手機的評論表明,當微軟的必應作為手機的預設搜尋引擎時,消費者並不滿意。

谷歌在歐洲也陷入困境

谷歌在美國的審判是在過去幾年歐洲發生大量法律糾紛之後進行的。

2017年,歐盟委員會對美國跨國科技公司處以罰款創紀錄的24.2億歐元罰款非法偏袒自己的比較購物服務,濫用其搜尋引擎領先地位。

今年9月,Google在普通法院之後向歐盟法院(CJEU)求助,試圖推翻六年前的罰款。2021年已確認罰款

這是針對反競爭行為的三項處罰中的第一項,在過去十年中,Google總共損失了 82.5 億歐元。

然而,與正在進行的針對Google利潤豐厚的數位廣告業務的歐盟反壟斷案件相比,這三起案件相形見絀,監管機構在六月威脅要分拆該公司。

在目前的程序中,Google面臨的風險更大,因為它關係到該公司最大的賺錢機構,廣告業務佔去年總收入的 79%。

歐盟委員會先前曾對偏袒自己的廣告服務等行為展開調查,可能導致Google處以高達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

歐盟監管機構週三表示,Google可能不得不出售部分利潤豐厚的廣告科技業務,以解決對反競爭行為的擔憂,並威脅對該公司實施迄今為止最嚴厲的監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