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因偏袒自己的購物服務而輸掉了 24 億歐元的歐盟反壟斷訴訟

歐盟最高法院今天(9 月 10 日)贏得了歐盟委員會的勝利,維持了對谷歌因反競爭促銷其購物服務而被處以創紀錄的 24 億歐元罰款。

這是歐盟反壟斷負責人瑪格麗特·維斯塔格在與大型科技公司的鬥爭中取得的兩場勝利之一,今天的法官也如此同意與她一起處理了涉及蘋果在愛爾蘭支付的低稅額的 130 億歐元案件。

2017年,該委員會指控谷歌在搜尋結果中偏向自己的比價服務谷歌購物的結果,從而使競爭對手處於不利地位。

該公司及其母公司 Alphabet 被勒令支付罰款,這在當時是委員會根據其嚴厲的反壟斷權力徵收的最大一筆罰款。

谷歌未能向歐盟普通法院質疑這項決定,隨後向歐盟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法官今天表示:「鑑於市場特徵和案件具體情況,谷歌的行為具有歧視性,不屬於實質競爭的範圍。」法官駁回了谷歌及其母公司 Alphabet 的上訴。

歐盟委員會表示,谷歌首先展示了其產品比較器的搜尋結果,以有吸引力的視覺和文字訊息突出顯示它們,而競爭對手的結果則以連結的形式出現在下方。

該裁決確認了一項諮詢觀點法院總檢察長之一朱莉安·科科特 (Juliane Kokott) 在 1 月表示應維持罰款。

科科特的非約束性意見稱,Google「正在利用其在通用搜尋服務市場上的主導地位來支持自己的比較購物服務」。

谷歌發言人告訴歐洲新聞:「我們對法院的裁決感到失望。這項判決涉及一組非常具體的事實。我們早在 2017 年就進行了更改,以遵守歐盟委員會的決定。我們的方法奏效了成功地七年多來,為 800 多個比較購物服務產生了數十億次點擊。

數位市場法

維斯塔格在今天的記者會上表示,此案是「監管行動史上的里程碑」。

「這是針對大型數位公司的首批案件之一,這標誌著公司監管和認知方式的轉變。這為《數位市場法案》鋪平了道路,」她說。

今年 3 月,DMA 開始適用於 Alphabet、亞馬遜、蘋果、位元組跳動、Meta、微軟等大型科技公司,這些公司被視為看門人。

「在所有必要的程序到位的情況下,我們仍將繼續處理案件。沒有理由認為我們都在 DMA 上,我們也會單獨處理案件。我希望今天的判決的解讀是:也許最好成為一家合規的公司,」她補充道。

谷歌的失敗對維斯塔格來說是一場勝利,今年稍後一所新學院上任後,她結束了歐盟競爭委員會的任期。

消費者團體 BEUC 總幹事阿古斯丁·雷納 (Agustín Reyna) 對此回應表示,他對這一決定表示歡迎,稱其「對歐洲消費者至關重要」。

雷納表示:“法院已確認,谷歌不能不公平地拒絕歐洲消費者獲取完整且公正的在線信息,了解如何獲得最優惠的價格。”

技術遊說組織 CCIA Europe 在聲明中表示:「歐洲公司必須知道競爭法何時會迫使他們與競爭對手分享技術。這些公司需要事先獲得法律確定性,他們不應該因為成功競爭而受到事後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