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者同意採取更嚴格的標準來解決海洋污染

週四晚間(2 月 15 日)在布魯塞爾達成政治協議後,歐洲議會議員和歐盟各國政府商定了更嚴格的標準以防止歐洲海域污染,船東和營運商將面臨更大的環境影響責任。

歐洲議會議員和歐盟各國政府達成的協議包括擴大船舶不能排放的物質範圍,擴大到污水、垃圾和用於去除排氣筒中有毒物質的洗滌器的殘留物。

議會談判小組成員、歐洲議會議員薩拉·塞爾達斯(葡萄牙/標準與發展部)表示,該協議將意味著對污染海洋的船隻採取「更強有力的製裁」措施,使歐盟法律與其防止污染的國際義務更加緊密地結合。

塞達斯補充說:“新規則對犯有污染犯罪的船舶實行刑事制裁,並納入了顆粒等新的污染物質。”

今年早些時候,塑膠顆粒污染問題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因為在惡劣天氣下,貨船上的貨櫃掉落,數以百萬計的微小顆粒被沖上西班牙海灘。

此前,歐盟委員會已於去年 6 月提議修訂 2005 年船舶污染指令,以使歐盟各項海事法案與國際法規保持一致,簡化報告義務,並防止歐盟國家之間法規分散。

各國政府現在需要引入機制,根據去年 11 月通過的歐盟環境犯罪立法中規定的刑事制裁,對所有違反新規則的船舶處以「勸阻性罰款」。

身為報告員和議會首席談判代表的歐洲議會議員瑪麗安-讓·馬裡內斯庫(羅馬尼亞/歐洲人民黨)表示,處罰「反映罪行的嚴重性」非常重要,這樣才能起到「真正的威懾作用」。

「成員國絕不能動搖保護海洋環境的責任。我們需要集中力量,利用衛星監測和現場檢查等先進技術,有效杜絕非法排放。

透過衛星監測來防止海洋污染的概念得到了非政府組織「海洋面臨風險」的支持,該組織的高級航運政策官員露西·吉列姆表示,「很高興看到新法律與時俱進」。

「此次修訂進一步符合《防污公約》的目標,《防污公約》是一項關於船舶海洋污染的全球條約,涵蓋了更多類型的污染,如廢物、塑膠和洗滌器排放物,」吉列姆補充道。

代表貨運公司的歐洲托運人理事會 (ESC) 回顧了約 80% 的國際貿易是透過深海海運完成的,並對這項政治協定表示讚賞。

「對於托運人來說,擁有透明的工具非常重要,使他們能夠識別燃料洩漏、垃圾污染或水下噪音,」ESC 秘書長 Godfried Smit 告訴歐洲新聞。

斯密特表示,CleanSeaNet 衛星已經在提供關鍵數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並補充說,鼓勵 ESC 成員在選擇運輸貨櫃的航運公司時仔細監控資訊。

戈德弗里德補充說:「總的來說,我們看到很大比例的承運人非常遵守現行規則,並且預計未來也會遵守這些規則。」他指出,可用數據越好,就越多的托運人可以承擔責任以供他們選擇承運商。

關於航運污染問題達成的協議目前正在等待歐盟理事會和議會的正式批准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