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氣污染限制凍結在當前水平,但電動車受到新限制

由於立法者同意了最新的歐盟標準,汽車和貨車的廢氣污染限制保持不變,但將煞車和輪胎磨損產生的有害顆粒物納入其中,反映出電動車絕不是沒有污染的事實。

週一晚上(12 月18 日),政府代表和歐洲議會議員在密室會談中就歐7 法規達成妥協,最終敲定了一系列逐步嚴格的氮氧化物(NOx) 和硫等污染物限制中的最新版本,也可能是最後一個版本二氧化硫 (SO2) 始於 1992 年。

歐盟 7 號法規排放量車輛和引擎的排放標準,旨在減少道路運輸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涵蓋轎車、貨車和重型車輛。

歐洲汽車製造商協會 (ACEA) 曾大力遊說反對更嚴格的標準,它認為這些標準成本高昂,而且到 2035 年要求零溫室氣體排放的單獨立法時無論如何都無關緊要。排放量將有效地使內燃機以及廢氣污染物限制變得過時。

ACEA 總幹事西格麗德·德弗里斯 (Sigrid de Vries) 對將限制維持在當前水平的決定表示歡迎,但對與煞車片和輪胎在道路上的磨損有關的空氣污染的新規定表示擔憂。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新規定在零排放交通轉型的關鍵時刻帶來了重大的技術和投資挑戰,」德弗里斯說。

布魯塞爾綠色組織“交通與環境”的盧西恩·馬蒂厄(Lucien Mathieu)認為,歐洲六號限制的凍結表明汽車遊說團體“在柴油門事件後的幾年荒野中重新獲得控制”,指的是排放測試作弊醜聞。

約定的Euro 7 法規根據2014 年的現行立法,將汽油車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維持在每公里60 毫克,柴油車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維持在每公里80 毫克。降至汽油的限值。

但de Vries 提到,該法律的一個重大變化是在Euro 7 中引入了對煞車產生的顆粒物的限制:在標準化測試條件下每公里7 毫克,對於也可以使用再生技術的電動車則採用更嚴格的3 毫克煞車以降低速度。

該法規也允許歐盟從 2026 年起實施限制污染由於輪胎磨損,除非在此之前達成國際協議。輪胎不僅是細懸浮微粒污染的主要來源(與許多呼吸系統和其他健康問題有關),也是釋放到環境中的微塑膠的主要來源之一,這是歐盟承諾減少的一種污染形式。減少30%。

非政府組織環境標準聯盟(ECOS) 的馬蒂亞斯·法爾肯伯格(Mathias Falkenberg) 表示,歐盟7 號標準可能有助於實現這一目標,但警告稱,僅靠該法規是不夠的。 「然而,如果沒有配套政策來解決車輛變得更大、更重、更多的問題,僅僅改進輪胎是不夠的,整體輪胎脫落率將繼續上升,」他說。

根據適用於重型車輛的「歐七」標準的平行政治協議,公共汽車和卡車的廢氣污染限制得到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