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觀點。確保歐盟企業遵守《巴黎協定》的關鍵時刻

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將於本週四進行關鍵投票,屆時歐洲議會議員將決定是否將氣候納入其企業盡職調查指令中。來自 Client Earth、Global Witness、Frank Bold 和 WWF 的氣候專家解釋了這一點的重要性。本文由 Amandine Van den Berghe(ClientEarth)、Arianne Griffith(全球見證)、Julia Otten(Frank Bold)和 Uku Lilleväli(WWF 歐洲政策辦公室)撰寫。

歐盟誓言到 2050 年成為氣候中立經濟體已經三年了——如果不緊急動員企業界,這個目標就不可能實現。

然而,由於缺乏具體和可執行的法律標準,私營部門仍然缺乏系統性的行動。雖然已經有一個企業氣候承諾浪潮,實現這些承諾所需的工作根本沒有完成。

在對 1,000 家最大的營運公司的研究中在歐盟其中只有23%的企業制定了應對氣候風險的策略,揭露減排目標相關數據的企業也只有13.9%。

這意味著這些公司與股東的期望不符,並且錯過了正確管理和減輕全球暖化給其業務帶來的風險的機會。

歐盟可以強迫公司報告其氣候影響嗎?

本週,有機會改變這種遺憾的局面。這歐洲議會目前正在討論企業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

該提案可能成為槓桿歐盟需要迫使在其市場上運營的公司大幅加快步伐。

要求公司解決其價值鏈中的環境和氣候不利影響是永續經濟難題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也具有良好的商業意義。

但目前的立法提案存在一個明顯的缺陷:其對「不利環境影響」的狹隘定義將使企業對其價值鏈中的重大問題視而不見,包括其價值鏈中的重大問題。排放量

作為歐洲的議會各政治團體為最終確定該法律的意見而進行了激烈的鬥爭,現在是澄清這一點的時候了。

企業永續發展盡職調查指示將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委員會的草案文字,公司只需發現並阻止因違反法律中引用的 12 項國際環境協議之一而造成的影響,該清單甚至不包括《巴黎協定》。

考慮到所有行業——汽車、建築、化學品、食品和飲料、原料、金屬和礦物質、時尚除此之外,在全球暖化和自然損失中發揮無可辯駁的作用,當前「環境影響」的定義將無法完全體現公司的環境足跡。這並不能完全促進公平競爭。

委員會的提議只需要公司在該指令生效七年後,將不利的氣候影響納入盡職調查的一部分——可能會持續到 2030 年後的下一個十年。

這已經太晚了。氣候科學警告說,除非我們現在大規模減排,否則1.5C目標可能很快就會遙不可及。這也與那些已經制定氣候轉型計畫以管理其風險的公司不同步。企業

為了使該法律符合其目的,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必須將氣候指定為該指令涵蓋的環境影響之一,並緊急填補歐盟企業氣候監管框架中的巨大空白。

明確的氣候盡職調查和有效的過渡計劃

委員會的法律草案包括要求公司製定過渡計畫的要求。

但它也應該要求公司對潛在和實際的負面影響進行盤點氣候影響在他們制定這些過渡計劃之前。

如果企業要成功預防、減輕、停止和補救這些影響,這是關鍵的一步。如果不了解這些影響,過渡計畫就可能只是無知的猜測。

企業搭便車為氣候友善企業進入歐盟和全球市場帶來了不公平的負擔氣候目標。

要求精確的目標設定和過渡計畫的內容將確保公司製定穩健的計畫。這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進一步的風險漂綠,這有可能破壞我們所需的變革行動。

事實上,如此嚴格的要求將有助於有效實施歐盟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 (CSRD) 和分類法規中已引用的工具。

從企業到投資者,廣泛的利害關係人呼籲在企業報告和風險評估實踐轉向更永續的營運時提高法律透明度。明確的氣候盡職調查要求將回應這項呼籲。

我們需要立即採取行動,以維持《巴黎協定》的活力

提醒人們有多少風險:最近的分析歐洲企業公開減排目標的調查顯示,該產業與《巴黎協定》的目標相差甚遠,實際上正走在 2.4C 脫碳之路上。

這幾乎比全球為維持地球宜居而必須維持的溫度上限高出一度。

事情的緊迫性氣候危機意味著我們必須確保公司立即採取行動。

這樣做具有經濟意義。畢竟,氣候變遷可能歐洲 GDP 下降 4% 以上到2030年最壞的情況。目前,乾旱等災害每年造成的損失約 90 億歐元歐盟和英國,有s對企業營運造成巨大影響,透過財務損失、收入減少和成本增加影響利潤。

現在,議會環境委員會有責任確保這項法律真正推動企業在氣候議題上採取有意義的行動,而不僅僅是為更多的綠色清洗打開閘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