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為什麼公海條約對於海洋生物多樣性至關重要?

訪談:為什麼公海條約對於海洋生物多樣性至關重要?

與合作夥伴歐盟委員會

Minna Epps,世界自然保護聯盟海洋團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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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在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永續利用方面發揮了核心作用。 IUCN 海洋團隊主任 Minna Epps 與 Euronews 分享了她的見解。

《公海條約》被譽為“歷史性成就”和“海洋的勝利”,已獲得帛琉、智利和塞席爾群島的批准,並需要另外 57 個國家的批准才能生效。

也稱為國家管轄範圍外的生物多樣性(BBNJ) 協議,該協議對大約一半的地球表面和 95% 的海洋體積建立了共同治理。

在接受歐洲新聞台採訪時摩納哥藍色倡議事件,明娜艾普斯, 主任世界自然保育聯盟海洋團隊解釋說,《公海生物多樣性條約》證明多邊主義仍然存在。

「它仍然有效。我們面臨全球性問題,需要全球性解決方案,」艾普斯說。

「百分之六十四的海洋超出了國家管轄範圍。那就是公海。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完全無法無天,但法律框架非常分散。所以不同的機構負責不同的部分。”

「一旦該條約生效,將能夠建立海洋保護區。

「我們也將能夠根據全球標準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它也著眼於海洋遺傳資源的取得和惠益分享。條約的第四個要素著眼於能力建構和海洋技術轉移。

「批准競賽已經開始。我認為各國感受到了壓力。該條約談判時我就在場,感受到了房間裡的活力和樂觀情緒!我認為它也與其他多邊環境協定有關。

“我們有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於2022年12月通過,當時190多個國家聚集在一起表示:我們需要保護至少30%的土地,其中也包括海洋。

“為了在 2030 年實現這一目標,我們需要一項公海生物多樣性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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