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因組織 2019 年最大規模的民主抗議活動之一而被判處 12 個月監禁。
這位73歲的老人因違反北京國家安全法而被捕,目前正在審前拘留,這是他首次因其維權活動而被判刑。
黎智英是周五因在 2019 年反政府抗議活動期間組織遊行而被判入獄的九名主要香港民主人士之一,該抗議活動引發了北京的大規模鎮壓。
本月早些時候,他們因組織和參與 2019 年 8 月的大規模抗議活動而被判有罪,當時估計有 170 萬人遊行反對一項允許將嫌疑人引渡到中國大陸接受審判的法案。
這次抗議活動沒有得到警方的授權。
在北京和香港當局持續鎮壓這個半自治中國城市的異議人士之際,他們的定罪和判刑是對該市萎靡不振的民主運動的最新打擊。
被判刑的人還包括該市所謂的「民主之父」李柱銘。
這位82歲的律師和前議員因倡導香港人權和民主而聞名,考慮到他的年齡,他被判處11個月監禁,緩刑。
在宣判之前,香港《蘋果日報》小報創始人黎智英因其他罪名被還押在監獄,其中包括勾結外國勢力幹預香港事務——這是香港國家安全法下的一項新罪行。政府在北京舉行。
另一位週五被判刑的人、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在出庭前表示,他只是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為香港人民爭取自由和民主。
“我們不要求額外的東西,”他說。
李卓人是民主活動人士、前立法會議員,因幫助香港組織每年的燭光守夜活動以紀念 1989 年北京天安門廣場民主抗議活動的血腥鎮壓而聞名,被判處 12 個月監禁。
律師何俊仁 (Albert Ho) 和吳靄儀 (Margaret Ng) 的 12 個月監禁均被緩刑。
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判入獄18個月,另一名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則被判入獄8個月。
另外兩名先前認罪的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和梁耀忠也被判入獄。區被判處10個月監禁,而梁則被判處8個月監禁,緩刑。
香港在作為英國殖民地的幾十年裡,享有中國其他地方所沒有的充滿活力的政治文化和自由,但最近北京推出了一系列措施,許多人擔心這些措施更接近於讓香港與中國的城市沒有什麼不同。
中國在 1997 年收復香港時曾承諾允許香港保留這些自由 5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