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稱歐盟電子垃圾「非法」出口到發展中國家

環境監管機構週四指出,歐洲消費者在回收廠傾倒的有毒電子廢物正被非法出口到發展中國家。

總部位於美國的巴塞爾行動網 (BAN)2015 年至 2017 年間,他們在數百台發送到歐洲十個國家回收設施的電子設備上安裝了追蹤器。

有什麼大不了的?

廢棄電氣和電子設備 (WEEE) 含有多種物質,包括鉛、汞和阻燃劑,如果處理不當,會帶來相當大的環境和健康風險。

為了阻止向欠發達國家(通常回收能力較差)出口此類廢棄物,歐盟簽署了 1989 年巴塞爾公約。該國際條約旨在減少危險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在國家之間的流動,特別是向欠發達國家的流動。

歐盟也宣布這種做法為非法。

報告發現了什麼?

但 BAN 發現,在其研究中部署的 314 個追蹤裝置中,有 19 個(6%)是從原籍國出口的。其中超過一半(11 個)流向了發展中國家。

BAN 表示,這些出口「極有可能是非法的」。其他八個追蹤器是在其他歐盟成員國發現的,使出口合法化。

在受調查的10 個國家(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丹麥、德國、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波蘭、西班牙)中,「最嚴重的違規者」是英國,有5 台設備被發現運往歐盟以外的欠發達國家。

目的地國家包括奈及利亞、加納、香港、巴基斯坦、坦尚尼亞和泰國,在發現的 19 個歐盟國家出口產品中,有超過三分之一運往非洲。

19 看起來似乎不多,但根據 BAN 的推斷,每年從歐盟國家出口到發展中國家的電子垃圾總量為 352,474 噸。

“真的很可怕”

BAN 主任 Jim Puckett 表示,歐盟的「洩漏」(用於非法出口廢物的術語)的數量「確實令人恐懼」。

「但最糟糕的是,我們看到歐盟近幾個月和幾年來採取行動,取消其在保護發展中國家利益免受危險廢物傾倒禍害方面的領導作用,」他補充道。

在透過電子郵件發送給歐洲新聞台的聲明中,歐盟委員會表示,歐盟關於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出口的規定「非常嚴格,歐盟正在不斷努力改進其實施」。

「執行這些規則是當務之急,這反映在我們 2018-2020 年期間有組織犯罪總體政策中,與廢物相關的犯罪已被視為歐盟的優先事項,」它繼續說道。

它還強調,自 2003 年以來,歐盟層級就已立法限制電子產品中有害物質的使用,「從而支持其無害環境的廢棄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