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查核:歐盟國家對國際刑事法院對內塔尼亞胡的逮捕令持何立場?

法國成為最新一個對國際刑事法院(ICC)對本傑明·內塔尼亞胡的逮捕令提出質疑的歐盟國家,聲稱以色列總理可能不受法院命令的約束。

這是另一個跡象,表明要求逮捕內塔尼亞胡的里程碑式決定已經在歐盟國家之間造成了裂痕。

應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卡里姆汗 5 月的請求,海牙法院於 11 月 21 日對以色列和哈馬斯領導層的主要成員發出了逮捕令。它列舉了以色列和哈馬斯之間衝突中的危害人類罪和戰爭罪。

國際刑事法院無權執行其逮捕令,並依靠其 124 個締約國(其中包括所有 27 個歐盟成員國)逮捕在逃嫌疑犯。

儘管匈牙利是迄今為止唯一明確表示將違抗法院命令的歐盟國家,但只有少數歐洲國家發誓,如果內塔尼亞胡踏入其領土,將逮捕他,儘管它們有這樣做的法律義務。

許多政府發表了相互矛盾的聲明,聲稱支持法院的工作,但拒絕承諾逮捕。人權觀察表示,歐盟國家的不置可否立場「滋生了有罪不罰的氣氛」。

哪些歐盟成員國遵守?

比利時、荷蘭、愛爾蘭、立陶宛、斯洛維尼亞和西班牙已給出最強烈的跡象表明他們將執行逮捕令。

即將卸任的總理亞歷山大·德克羅上週四表示,比利時將“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並補充說“不能有雙重標準”。

荷蘭外交部長卡斯帕·維爾德坎普告訴國會,內塔尼亞胡將在荷蘭被捕,並在國際刑事法院發出逮捕令後取消了對以色列的訪問。

愛爾蘭和西班牙聯合向歐盟施壓,要求制裁以色列在加薩和黎巴嫩的行動,它們也表示將依照逮捕令採取行動,立陶宛和斯洛維尼亞也是如此。

儘管是以色列的堅定盟友,奧地利也表示將被迫遵守。外交部長亞歷山大·沙倫伯格在一份聲明中稱該逮捕令“完全無法理解”和“荒謬”,但他補充說,“國際法是不容談判的,並且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適用。”

自從發出逮捕令以來,愛沙尼亞、瑞典和丹麥也表示支持國際刑事法院的工作,但沒有明確表示願意逮捕這位以色列領導人。

法國、德國和義大利不置可否

但許多歐盟國家,包括法國、德國和義大利這三個人口最多的國家,不置可否的立場可能會進一步削弱法院的權威。

法國政府表示,它堅決支持國際刑事法院在維護國際法方面的作用,並聲稱內塔尼亞胡享有逮捕令豁免權,因為以色列不是該法院成員。

在一個陳述法國外交部表示:“不能要求一個國家的行為與國際法規定的非國際刑事法院締約國豁免義務相抵觸。”

聲明補充說:“此類豁免權適用於內塔尼亞胡總理和其他相關部長,如果國際刑事法院要求我們逮捕並移交他們,則必須考慮這些豁免權。”

這篇評論是在巴黎最初表示將履行其針對搜索令的義務之後發表的。

同樣,義大利也質疑拘留內塔尼亞胡的可行性,外交部長安東尼奧·塔賈尼上週表示,“逮捕內塔尼亞胡是不可行的,至少在他擔任總理期間是不可行的。”

德國最初說它將「審查」其對逮捕令的可能反應,但被認為在對法院的堅定支持和對以色列的歷史責任之間左右為難。

德國外交部長安娜萊娜·貝爾博克接著暗示,柏林可能會遵守這項搜查令,她在義大利舉行的七國集團會議間隙告訴記者,「德國政府遵守法律,因為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

但政府發言人最近表示,他「很難想像」德國會在其領土上拘留內塔尼亞胡,這表明三方聯合政府內部在這個問題上可能存在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