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猛烈抨擊歐盟委員會保護殘疾人的行為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主席表示,歐盟委員會 2023 年提出的關於成年人跨境保護的歐盟法規的提案可能違反聯合國公約。

格特魯德·奧福里瓦(Gertrude Oforiwa) 在2024 年5 月23 日致歐盟執行委員會的一封信中提到了殘疾人運動內部的擔憂,並強調該提案第21 條似乎違反了《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CRPD),該公約已被所有歐盟成員國採納。

「現行條例的現行第 21 條允許在[另一個歐盟國家]的機構中採取『安置』保護措施,這似乎違反了《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第 5 條和第 19 條[關於非歧視和獨立歐洲新聞台看到的信稱,應該將其從監管中刪除。

對於歐洲殘疾人論壇(EDF)等殘疾人權利倡導者來說,如果不朝著支持殘疾人自由意志並防止隔離和孤立的模式邁進,那將錯失良機。

歐洲議會議員卡特琳·蘭根西彭(德國/綠黨)對歐洲新聞表示:“我們需要進行範式轉變,從對殘疾人的居高臨下和幼稚化轉向賦予他們自主決定權”,並呼籲去機構化和加強當地護理服務,以促進獨立生活歐盟所有殘疾人。

「我還擔心該法規的總體範圍沒有考慮到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帶來的發展,包括透過從替代決策制度轉向支持決策來確保法律面前平等承認的措施,」聯合國委員會主席寫道。

但歐盟司法專員迪迪埃·雷德爾斯(Didier Reynders) 在8 月29 日的一封信中告訴聯合國主席,這項立法將“簡化成年人的生活”,行政部門在法律上不可能改變條款的範圍。

「改變相關範圍的規定將會造成兩項立法文書之間的法律差異,即法規和 2000 年《保護成年人公約》[海牙公約],這必須同時適用,」專員說。

雷德爾斯聲稱該法規完全符合《殘疾人權利公約》,並強調這個問題是成員國的權限。

聯合國主席強調,擬議的歐盟法規的其他條款與殘疾人在平等和不歧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社區生活方面的權利相衝突。

「我們需要改變對保護的看法。這不是為了'保護人民',而是為了保護他們的權利。權」。

目前,歐盟理事會成員國正在就該法規進行談判,並於週五(9 月13 日)召開工作小組會議,以推動該文件的進展,並打算在未來幾個月繼續在這一級別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