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 (ECJ) 已命令匈牙利因該國長期限制庇護權而一次性支付 2 億歐元。
此外,匈牙利每天還需支付 100 萬歐元的延誤費用。這筆錢將自動從匈牙利分配的歐盟預算份額中扣除,其中部分保持凍結狀態解決類似的法律問題。
歐洲法院週四表示,未能「履行義務構成了前所未有的、極其嚴重的違反歐盟法律的行為」。
爭議可以追溯到2020年12月,當時法院首次裁定,在總理維克托·歐爾班(Viktor Orbán)領導下的匈牙利,對在該國尋求國際保護的人獲得庇護程序的機會有限,使其「幾乎不可能」提出申請。匈牙利當局還因非法將尋求庇護者關押在所謂的“過境區”,條件相當於拘留,並侵犯了他們的上訴權而受到譴責。
法院當時表示,這種「系統性」做法還涉及警察強行護送非法抵達匈牙利的第三國國民到距離塞爾維亞邊境幾公尺遠的圍欄的另一邊,「到一個狹長的地帶」。 」
布達佩斯對此進行了反擊,稱移民壓力是克減的正當理由,但仲裁庭駁回了這一點。
由於匈牙利無視 2020 年 12 月的裁決,歐盟委員會發起了新的法律行動,最終得出了周四的判決。
法官得出的結論是,匈牙利「無視真誠合作的原則」並「故意逃避」歐盟庇護立法的適用,這對無國界的歐盟產生了連鎖反應。
法官們表示:“這種行為對歐盟法律的統一構成了嚴重威脅,對私人利益(特別是尋求庇護者的利益)和公共利益都產生了極其嚴重的影響。”
由於匈牙利的不當行為給週邊成員國帶來了更大的壓力,這些成員國必須照顧被布達佩斯非法驅逐的移民,因此這一違法行為「嚴重破壞了團結和公平分擔責任的原則」。
歐爾班對此消息作出反應,稱法院的判決「令人憤慨且不可接受」。
「對於布魯塞爾官僚來說,非法移民似乎比他們自己的歐洲公民更重要,」他說。 (歐洲法院總部設在盧森堡)
歐爾班與歐盟委員會進行了長達數年的攤牌,歐盟委員會表示將聯繫匈牙利「詢問」該國打算如何遵守這項裁決。
然後,根據答复,歐盟委員會將「每隔一段時間」向匈牙利發送付款請求,以收取每日 100 萬歐元的罰款。如果該國拒絕付款,行政部門將觸發“抵消程序”,從匈牙利分配的歐盟資金中扣除這筆錢。這是與波蘭一起使用的在過去。
「罰款從今天起生效,」委員會發言人週四表示。
另外,歐盟委員會將再次要求一次性支付 2 億歐元,無論匈牙利願意做什麼,這筆款項都需要支付。
自上台以來,歐爾班在移民問題上採取了強硬立場,加劇了與布魯塞爾的緊張關係。上個月,該國投票反對了該法案中包含的所有文件新移民和庇護協議,這是一項全面的改革,旨在確保所有會員國為管理非正常移民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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