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准入:美國和歐洲相比如何?
如果最高法院最終投票推翻羅伊訴韋德案,一些州將立即實施近乎全面的墮胎禁令。-版權Ringo HW Chiu/版權所有 © 2022 Ringo Chiu。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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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美國不同,歐洲國家利用立法權將墮胎納入法律。
一家線上報紙發表了一份外洩的意見草案,該草案顯示最高法院準備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該案是1973 年確立婦女墮胎權的法律先例,這讓美國感到震驚。
大多數人的意見是,由《政治》雜誌獲得,被描述為對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決定的「全力、堅定的否認」。
如果法院最終投票推翻羅訴韋德案,幾個州將幾乎全面禁止墮胎,使數百萬婦女無法進行墮胎。
這消息震驚了美國…和歐洲。但在墮胎方面兩者相比如何呢?
儘管美國幾十年來一直依賴法律先例,但沒有將其編入聯邦法律,但歐洲國家已經通過立法,將墮胎納入法律,並在國家層級制定了標準。批評者稱,這種缺乏法典化的做法剝奪了美國框架的民主基礎。
但這並不是唯一的差別。
觀看上面的視頻,詳細了解歐洲和美國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