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政府批准了新的法律提案自決週三,讓個人更容易合法更改姓名和性別,回應該國 LGBTQ+ 群體長期以來的要求。
德國家庭部長麗莎·鮑斯 (Lisa Paus) 稱這一決定「對德國的跨性別者和雙性人來說是一個偉大的時刻」。如果實施,這項改革將允許該國的跨性別者、雙性人和非二元性別者透過簡單的程序(包括提交自我揭露表格)在政府登記處更改姓名和性別。
目前現行的法律可以追溯到 20 世紀 80 年代,要求那些想要改變姓名和性別的人提交兩份心理報告,由地區法院做出最終決定——將整個問題視為疾病。
司法部長馬可·布施曼 (Marco Buschmann) 表示:“每個人都有權要求國家尊重其性別認同。” “現行法律騷擾變性人。我們希望結束這種有損尊嚴的情況。”
鮑斯表示,擬議的法律將「保護長期受到歧視的少數群體,是社會政治進步」。
14歲以下的兒童,由父母負責提交相關文件;14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只要徵得其父母同意,即可自行提交。
根據該法律文本,這項變更將在三個月後生效,而新的改變性別的請求只有在一年後才能提出,以「保證請求的嚴肅性」。
但該提案在國內並非沒有爭議,反對派和一些女權團體表達了對此的擔憂。
保守派基民盟-基社盟的政界人士表示,「自決法的名稱表明,一個人應該自由選擇自己的性別認同。對大多數人來說,這個身分是沒有問題的。」 「他們的極端和全面的做法太過分了」。
擬議的「自決法案」——社會民主黨總理奧拉夫·肖爾茨聯合政府的旗艦——尚未提交該國議會批准。
如果獲得通過,該法律將允許德國加入一些已經接受自決法律原則的歐洲國家的行列,其中包括比利時、西班牙、愛爾蘭、盧森堡和丹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