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通過法律允許人們從16歲起自由改變性別

經過執政左翼內部數月有時激烈的辯論後,西班牙議員於週四最終批准了一項允許人們從16 歲起自由改變性別的法律,而此時其他歐洲國家在這一有爭議的問題上卻持保留態度。

所謂的「變性法」是佩德羅·桑切斯政府中社會黨盟友、激進左翼政黨「我們能」的主力軍,它允許人們透過簡單的行政聲明來改變身分證件上的性別。

到目前為止,跨性別者需要多位醫生的醫學診斷才能診斷出性別焦慮症,這是一種感覺與自己的生物性別和性別認同不匹配的心理狀況。

他們還必須證明自己接受了至少兩年的荷爾蒙治療。

該法案以191 票對60 票、91 票棄權獲得通過,也將這項權利擴大到14 至16 歲的兒童,前提是他們在法定監護人的陪同下參加訴訟程序,並擴大到12 至14 歲的兒童,如果他們獲得法庭的批准。

因此,西班牙效仿丹麥,成為世界上少數幾個透過簡單聲明就允許性別自決的國家之一,丹麥是歐洲第一個於 2014 年授予跨性別者這項權利的國家。

我們能平等部長艾琳·蒙特羅 (Irene Montero) 表示,通過承認“性別認同的自由決定”,“今天我們向前邁出了一大步”。

第一位擔任西班牙議員的跨性別女性卡拉安東內利稱這次投票是「歷史性的一天」。

她在推特上寫道:“我們一直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今天正義已經伸張。”

該法案還在該國左翼聯合政府內部引發了深刻的政治分歧,導致其強大的女權主義遊說團體和 LGBTQ+ 權利活動人士之間產生隔閡。

反對黨人民黨成員瑪麗亞·赫蘇斯·莫羅在最後一刻呼籲立法者投票反對這項法律。

「我們都聽說過一些國家退縮,因為他們現在意識到自己太倉促了,造成了很多痛苦。我們不要再經歷同樣的事情了,」她說。

這項立法出台之際,歐洲其他國家在跨性別權利和獲得醫療保健方面已開始倒退。

去年,瑞典當局限制未成年人接受荷爾蒙治療,除非在極少數情況下。

在法國,該國醫學院呼籲在為年輕患者提供荷爾蒙治療時「高度謹慎」。

英國上個月阻止了蘇格蘭的性別承認法案,該法案允許成年人透過自我聲明來改變自己的性別標記,如果該法案被援引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