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通過了一項新的、進步的權利法,使跨性別者更容易改變其法定性別。
總理桑娜·馬林曾表示,該法律是她的政府的首要任務,週三,該法律以 113 票贊成、69 票反對的多數票在議會獲得通過。有17名議員沒有出席投票,但沒有人棄權。
馬林五黨聯合政府的政治人物以壓倒性多數投票支持新立法,但 13 名中間黨議員投了反對票。極右派的芬蘭人黨和宗教基督教民主黨也表示反對。
新法意味著年滿 18 歲的跨性別者可以透過自我聲明的方式合法改變性別,而不再需要先經過繁瑣的醫療和精神病審批程序。
修正案還廢除了一項規定,即要求跨性別者必須提供醫療證明,證明他們在政府承認其性別認同之前不孕或絕育。
現行法律的這一部分旨在阻止跨性別生育孩子,多年來一直受到人權組織的廣泛譴責。
「我們原本預計該法案會通過,但在過去幾周里,出現了一場非常強烈的反對該法律的運動,尤其是反性別言論,」說克圖·塔賈莫,秘書長瀨田,芬蘭歷史最悠久、最受尊敬的 LGBTQI+ 權利組織。
新立法的反對者試圖阻止新立法的一些論點是蘇格蘭等其他國家所熟悉的「楔子問題」。
塔賈莫告訴歐洲新聞台:“他們說這將為順性別男性在更衣室騷擾女性打開大門,他們就監獄問題進行了爭論,並試圖以英國為例。”
該立法最具爭議性的方面之一是是否將新的跨性別權利條款擴大到 16 歲和 17 歲的青少年,這些人在芬蘭法律中被視為未成年人。
塔賈莫解釋說:“在最後一刻,這是法案中沒有的內容,這是我們感到失望的事情,但我們知道人們強烈支持更多的跨性別改革。”
芬蘭新的跨性別權利法對北歐國家涉及跨性別醫療確認治療的現有立法沒有影響——跨性別權利活動人士表示,即使是對提案進行投票的政治家也廣泛誤解了這一點。
「反對者試圖利用這一點,試圖將有關合法性別的新法律與變性治療的概念混在一起,」克圖·塔賈莫說。 “但是有醫療指南來規範這一點,而不是這項立法。”
西班牙上個月批准了允許透過自我聲明來改變性別的立法,而英國政府則否決了蘇格蘭立法者去年12月通過的一項類似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