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在波蘭卡托維茲舉行的COP24氣候變遷會議上,近200個國家簽署了一份規則手冊,以實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巴黎氣候變遷協議》。
這156頁的“規則手冊”聯合國將其描述為實施《巴黎氣候變遷協定》的「一套強而有力的指導方針」。
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協議於 2015 年在 COP21 上達成,旨在將全球氣溫上升限制在「遠低於」兩攝氏度。
每個國家都必須自願承諾採取氣候行動。
了解更多:什麼是 COP24 氣候變遷規則手冊以及我們為什麼需要它?
世界領導人即將於 2019 年 12 月 2 日至 13 日在馬德里再次舉行 COP25 會議,歐洲新聞網回顧了這些承諾和已取得的進展。
報告稱 184 項國家承諾中有 136 項“不足”
只有 28 個歐盟國家和瑞士、挪威和烏克蘭等少數國家有望兌現其氣候承諾。環球生態基金的報告(FEU) 已發現。
這分析本月發布的《目前 2020 年至 2030 年減排承諾》稱,「近 75% 的氣候承諾部分或全部不足以幫助到 2030 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 50%,而且其中一些承諾不太可能實現得以實現。
報告認為,《巴黎協定》所做的 184 項國家承諾中,有 136 項是不夠的。
報告稱,「由於氣候承諾是自願的,技術細節、漏洞和條件繼續推遲採取果斷的全球行動,以減少排放和應對氣候變遷」。
28個歐盟成員國承諾在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至少減少40%」。
報告稱,印度承諾“到2030 年將其國內生產總值的排放強度(所有溫室氣體)從2005 年的水平降低30-35%”,預計將實現,儘管該國的排放量與中國一樣“迅速增長” 。
同時,報告指出,俄羅斯「甚至還沒有提交減排計畫」。
整體而言,「至少有130 個國家,包括世界前5 個最大排放國中的4 個國家,遠遠未能達到2030 年全球減排50% 的要求,從而將全球氣溫上升限制在比工業化前水平高1.5°C 的範圍內” ”,FEU 在其報告中警告。
大多數國家採取的行動“不足”,將導致全球暖化超過2°C
由氣候研究所聯盟創建的工具氣候行動追蹤器的另一項科學分析甚至更加黯淡。
根據氣候行動追蹤系統,大多數國家的氣候行動,包括所有歐盟成員國以及澳洲和加拿大等其他排放大國,都“不足”,將導致氣溫升高2°C以上,最高可達3°C或4 °C。
不丹、印度和菲律賓等少數國家被列為“2°C巴黎協定相容”,而承諾“1.5°C巴黎協定相容”的唯一兩個國家是摩洛哥和岡比亞:
氣候行動追蹤報告指出,「歐盟在 2018 年和 2019 年初的氣候和能源政策發展是朝著重新確立其全球氣候政策行動領導者地位的正確方向邁出的一步」。
「然而,歐盟還需要大幅提高《巴黎協定》承諾(NDC)中的減排目標,不僅要反映其已經採取的政策,還要反映到2030年可以實現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