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經濟部長在一份報告中表示,荷蘭消費者和市場管理局(ACM) 已收到約171 起有關線上平台可能違反《數位服務法》(DSA) 的投訴,但仍缺乏對這些投訴採取行動的法律權力。信昨天(9 月 23 日)向議會提交了報告。
在國家議會批准實施法之前,ACM 暫時指定荷蘭數位服務協調員 (DSC) 的角色,表示公司和個人已經可以通知可能的違規行為,因為 DSA 已於今年 2 月全面適用於所有平台。
「9 月 1 日,ACM 收到了 171 份此類報告:其中 100 份與其他歐盟成員國設立的服務有關。如果投訴人同意,ACM 會將其轉發給其他地方的主管主管。
「大約 71 個線索與在荷蘭設立的服務有關。一旦獲得完全授權監督,ACM 將考慮這些問題並採取有效行動,」他廣告道。
DSA 旨在透過要求平台評估和減輕其係統性風險並提供內容審核工具來增強線上使用者的能力。除此之外,根據規定,企業有義務提供透明度報告並建立廣告儲存庫。
荷蘭是之中歐盟委員會於 7 月向六個國家發出正式通知,稱其未能實施 DSA,原因是未指定監管機構或尚未授予監管機構必要的權力。
成員國必須在 2 月 17 日之前指定負責監督其領土上線上平台的機構,這些機構旨在成為個人和企業解決與 DSA 相關投訴的第一個聯絡點。
Beljaarts 在信中表示,該實施法已在議會獲得通過,目前已處於「高級階段」。
比利時也面臨類似的問題,由於新政府組建進程的延遲,電信監管機構 BIPT 作為該國 DSC 的正式任命已被擱置。
該委員會負責監管 DSA 下最大的線上平台和搜尋引擎。對於這些公司——包括 Meta、亞馬遜、谷歌和 TikTok——該法律於去年 8 月開始適用。歐盟執行官表示,預計很快就會結束更多違規調查。這些將增加對 Meta 的 Facebook 和 Instagram、AliExpress、TikTok 和 X 的懸而未決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