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政府將Google告上法庭?

美國司法部和州總檢察長聯盟將於週二在華盛頓特區開始一場轟動一時的反壟斷審判,指控 Alphabet 旗下的谷歌非法濫用其在搜尋引擎市場的主導地位以維持壟斷權力。

那麼,這是怎麼發生的以及有什麼利害關係呢?

以下是針對這家科技巨頭的里程碑式案件中關鍵問題的總結。

美國政府的法律理論是什麼?

美國及其國家盟友認為,谷歌向蘋果和其他商業夥伴支付數十億美元,以確保其搜尋引擎成為大多數手機和網路瀏覽器的預設搜尋引擎,從而非法扼殺了競爭。

政府於 2020 年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谷歌的這些交易旨在具有“排他性”,拒絕競爭對手獲得搜尋查詢和點擊,並允許谷歌鞏固其市場主導地位。

根據政府估計,近年來谷歌在美國搜尋領域佔據了 90% 的市場份額。

政府表示,瀏覽器協議——每天將數十億網路查詢引導至Google——導致消費者的選擇減少,創新也減少。

谷歌如何為其辯護?

谷歌的看法截然不同。該公司堅稱自己沒有違反反壟斷法,並在一月份的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其瀏覽器協議是「合法競爭」而不是「非法排除」。

谷歌辯稱,這些協議並沒有阻止競爭對手開發自己的搜尋引擎,也沒有阻止蘋果和 Mozilla 等公司推廣它們。

谷歌在 1 月的文件中聲稱,手機和網路瀏覽器製造商將Google搜尋設定為預設搜尋是因為他們希望為客戶提供「最高品質」的體驗。

谷歌還聲稱,如果行動用戶想使用另一個搜尋引擎,他們可以輕鬆切換。

美國法律是怎麼說的?

企業與一名客戶達成排除其他客戶的安排通常並不違法。

這種獨家交易確實很常見,而且當缺乏市場力量的公司無法對競爭產生有意義的影響時,它們不會受到太多監管審查。

但如果一家公司規模太大或實力雄厚,以至於阻止競爭對手進入市場,並且無法證明其對行業競爭的限制足以抵消對消費者的正面影響,那麼獨家交易可能會違反反壟斷法。

美國司法部有責任證明Google的商業交易損害了搜尋競爭。

在政府陳述案情後,谷歌將有機會在無陪審團審判中證明其交易有利於消費者。

如果谷歌輸了怎麼辦?

美國及其國家盟友並不是尋求罰款,而是尋求禁令,禁止谷歌繼續實施所謂的反競爭行為。

這樣的命令可能會對谷歌產生重大的商業影響。

例如,美國政府在訴訟中表示,法院可以拆分該公司作為解決方案。

更廣泛地說,司法部可能會辯稱,它希望阻止谷歌利用其所謂的搜尋壟斷地位在新興市場(包括人工智慧(AI))進行獨家交易。

此案被廣泛視為自 1998 年美國司法部就微軟在個人電腦市場的主導地位起訴微軟以來,科技業實力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

該案的初審法院發現微軟非法試圖阻止競爭對手瀏覽器 Netscape Navigator。微軟後來達成和解,讓公司完好無損。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對 Google 的審判預計將持續約 10 週。

預計法官要到 2024 年某個時候才會做出裁決。

案件由誰主持?

美國地區法官阿米特·梅塔 (Amit Mehta) 在華盛頓特區擔任私人律師後,於 2014 年被時任總統巴拉克·歐巴馬 (Barack Obama) 任命為法官。

他曾監督過幾起重大的反壟斷糾紛。 2015年,梅塔阻止了西斯科公司與美國食品公司價值35億美元(32億歐元)的合併。

梅塔最近主持了唐納德·川普前顧問彼得·納瓦羅的審判,納瓦羅於 9 月 7 日被判藐視國會罪。

5 月,梅塔因參與 2021 年 1 月 6 日美國國會大廈襲擊事件而判處誓言守護者創始人 Stewart Rhodes 18 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