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期待已久的獲得提出新法律的權利的夢想遭到了27個成員國的嚴厲譴責,他們在一封聯名信中譴責了這一舉動,認為這是權力越權。
兩國首都週二表示:“這些條約詳盡地定義了賦予各機構的各自權力,這些權力不得由機構本身單方面或通過它們之間的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
這封信是為了回應聯合聲明歐洲議會主席羅伯塔·梅索拉和歐盟委員會主席烏爾蘇拉·馮德萊恩上個月發表了一份聲明,旨在改善兩個機構之間的關係,過去五年來,這兩個機構一直受到緊張局勢和各種指控的困擾。
歐洲議會議員經常抱怨委員會以犧牲議會利益為代價偏向理事會,使立法者無法做出重要決策。委員會缺乏透明度以及委員在與其職責相關的全體會議上缺席一直是反覆出現的爭論點。
為了彌合分歧,梅索拉和馮德萊恩承諾“提高透明度和更好的對話”,並發表了九點聲明,旨在為兩個機構之間更新的框架協議奠定基礎。
其中要點是條約第225條規定的“加強議會的倡議權”,該條允許歐洲議會議員邀請行政部門提交新法律。
對成員國來說,這項承諾是不可接受的,因為它「構成了侵蝕條約賦予委員會主動權的企圖」。
根據現行規則,委員會是唯一有權設計和提出新立法的機構。之後,議會和理事會就新的提案進行談判,直到達成協議。只有到那時,法律才會獲得批准。
多年來,議會作為唯一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歐盟機構,一直致力於擁有自己的「倡議權」來制定立法,這與各國議會的運作方式類似。成員國堅決抵制這項運動,擔心這會削弱自己的權力。
這些擔憂在聯名信中得到了暴露,聯名信嚴厲批評了梅索拉-馮德萊恩聲明的許多方面,稱其“令人遺憾”和“有問題”。
成員國反對梅特索拉和馮德萊恩所贊同的議會和理事會之間「平等對待」的原則。他們認為,條約中不存在這樣的原則,因此缺乏有效性。
各國政府也譴責馮德萊恩在委員會根據第 122 條提出緊急法律時「提供全面的理由和資訊」的承諾,該法律繞過了議會,只需要理事會的批准。這篇文章被廣泛用於應對 COVID-19 大流行和能源危機。
成員國表示,這項承諾“似乎幹擾了歐盟委員會的主動權和理事會的決策自主權”,並指出證明第122 條提案合理性的要求“可能會阻礙歐盟共同應對特殊事件的速度和有效性」。
各國在信中最後警告稱,不要採取任何會破壞「條約規定的製度平衡」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