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於 2022 年提出了歐盟範圍內首個保護婦女免受暴力侵害的立法,旨在將強姦罪定義為未經同意的性行為,受害者無需提供武力、威脅或脅迫的證據。
它基於「只有是才意味著是」的概念,並遵循以下國家最近的法律改革:西班牙和荷蘭堵住漏洞並更好地保護受害者。
但由於法國、德國、荷蘭、波蘭、匈牙利和捷克共和國等 12 個成員國反對歐盟範圍內的定義,與歐盟各國首都的談判幾個月來一直陷入僵局。
法國和德國因持少數立場而受到批評。任何一個國家的支持都足以確保獲得代表歐盟人口 65% 的 15 個成員國的合格多數,從而使該法案獲得通過。
瑞典議員埃文·因西爾告訴歐洲新聞社,她對法國總統馬克宏和德國司法部長馬可·布施曼與維克托·歐爾班一起阻止這項立法“非常失望”,歐爾班正在“廢除匈牙利的婦女權利」。
因吉爾對歐洲新聞台表示:“這超出了我的理解,兩個自由派人士如何能夠與一個非自由派少數派攜手並進。”
「我期望歐爾班這樣做,但我不期望馬克宏或布施曼這樣做。但現實告訴我們,現在有三個男人決定婦女和女孩的未來,」她補充道。
因吉爾是歐洲議會中左翼社會黨和民主黨(S&D)文件的首席談判代表,他聲稱德國總理奧拉夫·肖爾茨的社會民主黨基於缺乏同意而支持將強姦納入其中,但他的自由聯盟合作夥伴正在設置障礙。
隨著六月歐洲選舉的時間所剩無幾,女權運動人士擔心這一爭議可能會導致整個立法失敗,從而使歐盟打擊其他形式暴力的計劃脫軌,包括切割女性生殖器、強迫婚姻和網路暴力,例如非暴力性行為。
不願透露姓名的接近談判的消息人士告訴歐洲新聞台,雖然德國拒絕以法律理由支持這一定義,但法國的否決是「政治性的」。
但法國政府發言人聲稱他們的立場也是出於法律動機。他們表示,由於刑法是成員國的權限——除了所謂的具有跨境性質的歐盟犯罪之外——強姦罪必須在國家層級被起訴。
發言人補充說,根據法國法律,性侵犯被視為強奸的標準“寬鬆且靈活”,該罪行可判處最高 15 年監禁,而歐盟指令中僅為 8 年監禁。
但歐洲婦女遊說團體已譴責法國和德國的否決被認為是“可恥的”和“完全虛偽的”,因為這兩個進步國家都是《伊斯坦堡公約》的締約國,該公約規定強奸的定義必須未經同意。
儘管歐盟於去年6月正式批准了該公約,但該公約尚未在保加利亞、捷克共和國、匈牙利、立陶宛和斯洛伐克這五個成員國生效。
上週四,捷克參議院經過七個小時的激烈辯論後未能批准公約。該條約在該國引發了一場激烈的文化戰爭,執政的右翼ODS黨的議員帶頭呼籲推翻該條約,該國司法部長也呼籲將其推翻。譴責其作者為「有問題的意識形態術語」。
“為女性挺身而出”
歐盟基本權利機構估計,歐盟約有 5% 的女性在 15 歲後遭到強暴。由於數據存在漏洞,這個數字可能要高得多。
近年來,包括 2016 年西班牙輪姦一名 18 歲女孩的「La Manada」事件,以及去年那不勒斯郊區兩名 11 歲和 12 歲未成年女孩被未成年人強奸的恐怖犯罪事件頻頻發生。法律改革。
但歐洲國家的法律保護、訴諸司法和受害者支持仍存在很大差異。
瑪爾塔·阿森西奧(Marta Asensio) 是一位活動人士,也是化學強奸案的倖存者,她告訴歐洲新聞台,多年來,她的伴侶經常用鎮靜劑讓她失去知覺,以便對她進行性侵犯。
「我沒有瘀傷或任何明顯的痕跡,因為我的身體完全癱軟,」她解釋道。 「第二天,我感到可怕、被利用、骯髒,並對自己感到憤怒。當我告訴他不要再這樣做時,他告訴我,我應該感到高興,因為他如此想要我。
據估計,歐盟有 22% 的女性曾遭受伴侶或前伴侶的性侵犯,瑪爾塔就是其中之一。
但她所遭受的罪行,她將其描述為“統治我的殘酷方式”,根據許多歐盟成員國的現行法律,不會受到懲罰。
瑪塔擔心,各國不願通過旨在保護婦女的進步法律,這是根深蒂固且難以壓制的父權文化的標誌。
「阻止這一平等保護婦女免於強暴的歷史性機會是我們無法承擔的錯誤,」她說。
歐洲議會議員因西爾告訴歐洲新聞台,她希望成員國能找到政治意願,在最後一刻改變立場。
因吉爾說:“她們仍然有可能從歷史的錯誤一邊轉向歷史的正確一邊,並代表我們整個聯盟的婦女和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