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議員批准了一項新的「只有是才算是」的法律,強調性行為必須獲得明確同意。
受害者將不再需要證明他們在強姦案件中受到恐嚇或遭受暴力,並且該法案消除了「性侵犯」(強姦)犯罪和較輕的「性虐待」犯罪之間的區別。
這是該國社會主義政府在高調提出的2016年潘普洛納「狼群」輪姦事件引發了廣泛的抗議。
五名男子被判犯有性虐待罪,但並未強姦一名昏迷不醒的 18 歲女子,因為她無法證明自己未經同意。
西班牙最高法院後來駁回了兩個下級法院的裁決以強姦罪判處五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共有205名議員投票支持該法案,141名議員反對,3名議員棄權。
來自反對黨保守派人民黨和極右翼VOX黨的立法者認為,該法案缺乏法律確定性或旨在「不是為了保護女性而是為了攻擊男性」。
西班牙議會於 5 月首次批准了「只有同意才可以」的法律。該國參議院修改了該法案。
根據新法律,「只有在根據案件情況,透過明確表達個人意願的行為自由表達的情況下,同意才被理解為存在」。
該法案還為性犯罪受害者提供更多支持,並採取措施改善此類案件的預防和調查。
任何在街上騷擾他人或未經他人同意轉發他人私人照片的人也將受到懲罰。
「我們的國家終於在法律中規定,同意必須是我們性關係的核心要素,」平等部長艾琳·蒙特羅說。
“女性將不再需要證明存在暴力或恐嚇,才能將其視為性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