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塞爾大轉彎建議歐盟範圍內退出有爭議的《能源憲章條約》

歐盟委員會出現了一個引人注目的大轉變,提議所有27 個成員國集體協調退出有爭議的《能源憲章條約》(ECT),這是一項不起眼的國際協議,旨在保護能源投資者免受可能損害其利潤預期的意外情況的影響。

該協議有 53 個簽署方,被認為是全球訴訟最多的投資交易。

這項政策變化是在歐盟委員會提出改革以使該條約現代化之後發生的11月底倒塌由於德國、法國、西班牙和荷蘭的反對,先前曾宣布計劃單方面退出。

持反對意見的少數派將改革進程置於無人區,波蘭、盧森堡、比利時和奧地利等更多國家也表達了類似的退出計畫。

歐洲議會去年通過了一項決議,敦促歐盟委員會為擺脫困境奠定基礎。

最終,幾個月來一直為成員國在修訂後的 ECT 內比在修訂後的 ECT 之外更好的辯護的行政部門似乎屈服於日益增長的反對聲音。

歐盟委員會發言人告訴歐洲新聞台:“儘管委員會根據成員國賦予我們的談判任務成功地談判了現代化的能源憲章條約,但理事會中沒有達到合格多數來通過現代化的條約。”

“未現代化的ECT不符合歐盟的投資保護政策或歐洲綠色協議。鑑於確保理事會多數通過現代化的ECT是不可行的,我們認為歐盟、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和成員國應該協調一致地退出 ECT。”

週二下午,這位行政部門向各國政府提交如何進行集體撤軍的路線圖。

沒有提供有關可能的時間表的更多細節。

負責監督該條約的政府間組織能源憲章會議沒有立即回應歐洲新聞的置評請求。

作為該協議的主要反對者之一,西班牙公開歡迎歐盟委員會的態度轉變,稱這代表著接受歐洲共同退出是「唯一可能的解決方案」。

西班牙政府官員表示,這項轉變「為決定放棄《能源憲章條約》的最佳方式開闢了道路」。

為什麼ECT如此有爭議?

ECT於1994年12月在里斯本簽署,旨在促進前鐵幕兩側能源領域的跨國合作。

該條約為那些希望在前蘇聯國家開展業務的西方投資者提供了額外的保證,當時這些國家正在向市場資本主義模式過渡,並且有大量化石資源等待開採。

根據 ECT,投資者受到保護,免受歧視性准入、徵用、國有化、違反合約和其他可能影響其利潤預期的意外情況的影響。

該協議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發展,目前已有 53 個簽署國,其中包括歐盟。美國、沙烏地阿拉伯和俄羅斯等主要能源出口國不受該協議約束。

該條約涵蓋能源產品貿易、投資、過境和效率的主要面向。

然而,一項關鍵規定是已成為強烈批評的根源:一個私人的幕後仲裁系統,具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決。

該仲裁允許投資者和公司起訴政府,並就威脅其商業投資和收入的政策變化(例如淨零目標)要求賠償。

退出該條約的締約國在 20 年內仍容易受到訴訟。

批評者稱 ECT 為化石燃料基礎設施提供了不成比例的保護,價值3446億歐元僅在歐洲,正值需要逐步淘汰污染物以應對氣候危機的關鍵時刻。

歐洲法院裁定該仲裁制度違反歐盟法律,不得用於解決成員國之間的爭端。

為了使該條約與歐盟的綠色議程(預計到2030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55%)保持一致,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項改革文本,將日落條款的舊投資期限限制為10 年,而新投資期限僅為9 個月。

修訂後的文本還將禁止歐盟政府和歐盟投資者之間的訴訟,據估計,此類訴訟佔 ECT 下所有法律案件的近 75%。

一份協議該草案於去年六月「原則上」達成,但後來因成員國的強烈反對而破裂。

由於改革沒有進行,歐盟國家在協調脫歐後仍將受到有爭議的20年日落條款的束縛。

國際永續發展研究所(IISD) 法律分析師盧卡斯·紹格(Lukas Schaugg) 告訴《歐洲新聞》:「委員會現在倡導協調一致地退出歐盟,這一事實令人鼓舞。這將降低未來出現問題的仲裁索賠的風險。

“猶豫不決的成員國現在應該同意這一步驟。”

環保非政府組織 ClientEarth 的律師阿曼丁·范登伯格 (Amandine Van Den Berghe) 也對此舉表示歡迎,稱這是限制因氣候政策提起的昂貴訴訟所造成影響的「最乾淨的方式」。

范登伯格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委員會應利用歐盟退出提供的機會,鼓勵英國等其他 ECT 成員國取消日落條款,並同意永久終止其所在州的化石燃料投資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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