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可追溯到冷戰後時代的不起眼的國際協議在簽署近 30 年後,正受到越來越多的歐洲國家的公開質疑。
法國、西班牙、波蘭和荷蘭已宣布計劃退出《能源憲章條約》(ECT),認為該協議與其氣候目標背道而馳。據報道,比利時和德國正在考慮採取類似措施。
法國總統馬克宏表示:“我們決定退出《能源憲章條約》,首先是因為它符合我們所採取的立場,特別是《巴黎協定》及其意義。”上週說。
一項有爭議的條約
ECT於1994年12月在里斯本簽署,旨在促進鐵幕兩側能源領域的跨國合作。
該條約為那些希望在前蘇聯國家開展業務的西方投資者提供了額外的保證,當時這些國家正在向市場資本主義模式過渡,並且有大量化石資源等待開採。
根據 ECT,投資者受到保護,免受歧視性准入、徵用、國有化、違反合約和其他可能影響其利潤預期的意外情況的影響。
該協議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發展,目前已有 53 個簽署國,其中包括歐盟。
美國、沙烏地阿拉伯和俄羅斯等主要能源出口國不受該協議約束。
該條約的規定涵蓋能源產品貿易(原料和成品油)、投資、過境和效率等主要商業面向。
值得注意的是,ECT 建立了一個私人仲裁系統,投資者和公司可以透過該系統起訴國家,並就威脅其商業投資和收入的政策變化要求賠償。
作為國際協議,本仲裁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
這個系統正是日益激烈的爭議的核心。
數百萬歐元的訴訟
利用這種爭端解決機制,經營油田、天然氣管道和燃煤發電廠的公司可以對那些通過立法應對氣候變遷和遏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州提起法律訴訟。
根據該雜誌報道,歐盟、英國和瑞士受該條約保護的化石燃料基礎設施價值估計達 3,446 億歐元考察歐洲。
2021 年,荷蘭被擊中德國能源公司提起兩起不同訴訟,要求就該國逐步淘汰煤電進行賠償。
這類案件引發了政府和氣候活動人士對 ECT 的批評,他們擔心淨零目標可能成為數百萬歐元訴訟的目標。
環境慈善機構稱,這可能“對那些希望採取必要措施遏制危險的全球變暖但又擔心遭到工業界報復的政府造成災難性的寒蟬效應”客戶地球已經說過了。
歐洲法院裁定該條約的閉門私人仲裁違反了歐盟法律,不得用於解決成員國之間的爭端。
調查歐洲估計 74% 的 ECT 案件涉及歐盟投資者針對歐盟國家。
荷蘭能源部長羅布·傑頓本週表示:“作為一個集團脫歐將是一個非常強烈的聲明。”
為了阻止大規模退出該條約,歐盟委員會已協商對文本進行了一系列修改,包括立即終止歐盟內部的訴訟。
這些變更需要在 11 月的會議上得到所有 53 個簽署方的一致批准。
ECT 眾所周知的冗長日落條款讓事情變得更加複雜。即使一個國家退出該條約,它在 20 年內仍然容易受到訴訟。
2016年,義大利成為第一個退出協議的歐盟國家,但六年後,它仍然被訂購向英國石油和天然氣公司 Rockhopper Exploration 支付 1.9 億歐元(另加利息)作為賠償。
該訴訟的焦點是義大利決定禁止亞得里亞海海岸 12 英里範圍內的石油鑽探,這項禁令導致 Rockhopper 投資 3,300 萬歐元油田計畫的計畫泡湯。
專案成本和補償之間的巨大差異應該反映了公司的預期利潤損失。
委員會正在推動將現有合約的日落條款限制為 10 年,新投資的限制為 9 個月,但這項調整僅適用於那些留在 ECT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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