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同意更嚴格的溫室氣體減量規則

歐盟談判代表週二晚間達成了一項協議,為道路運輸、農業、建築和廢棄物處理等行業制定具有約束力的減排目標。

週二晚上歐洲中部時間23點15分左右,歐洲議會成員和歐洲理事會談判代表達成了一項協議,計劃將歐盟未涵蓋的部門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與2005年相比減少40%排放交易體系(EU-ETS)。

其中包括公路和國內海運、建築、農業、廢棄物和小型工業。它們共同造成了歐盟約 60% 的溫室氣體排放。

該法案是第二個商定的法案根據歐盟委員會的旗艦 Fitfor55 一攬子計劃,該計劃旨在到 2030 年將溫室氣體淨排放量削減至少 55%,並在本世紀中點實現歐盟碳中和。

現任歐盟輪值主席國捷克共和國環境部長瑪麗安·尤雷奇卡(Marian Jurečka) 在聲明中表示:「我很高興我們在COP 第27 屆締約方大會上及時就這項提案達成了一致。 」

「這將使歐盟向世界表明,它認真打算按照《巴黎協定》中的承諾減少排放,將全球暖化保持在安全水平內。為子孫後代保護我們的地球是我們的責任,」他額外。

根據擬議的立法,每個成員國都有自己增加的目標減排量是根據人均GDP和成本效益計算的。

丹麥、芬蘭、德國、盧森堡和瑞典制定了最嚴格的-50%目標,而保加利亞則被要求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10%。

成員國將被允許「儲存和借用」排放配額。如果排放量低於預期,這將允許他們結轉部分年度排放分配;如果排放量高於預期,則可以從下一年的分配中藉用。

他們也可以相互買賣排放配額,但2021年至2025年的上限為年度排放配額的10%,2026年至2030年的上限為15%。

來自瑞典的歐洲人民黨成員、議會報告員傑西卡·波爾夫賈德表示,“國家減排的新規則確保所有成員國都做出貢獻,並堵住現有的漏洞。”

她還表示:“這使我們能夠在 COP27 會議上發出明確的信號,表明歐盟認真致力於成為具有競爭力和高效的氣候議程的全球倡導者。”

委員會還必須公開成員國為實現目標而採取的行動,以確保透明度。

然而,歐洲氣候行動網絡(CAN)是一個應對氣候變遷的非政府組織聯盟,它對「雄心壯志令人失望」表示遺憾,並表示該協議「不符合1.5°C 的目標和所需的50%的減排」。

CAN Europe 氣候政策專家布麗吉塔·博索 (Brigitta Bozso) 表示:“歐盟是否向 COP27 發出了關於認真對待自身減排的正確信息?顯然不是。”

“立法者錯過了堵住《努力共享條例》漏洞的機會,因此各國可以逃避很多‘靈活性’,而不是在建築、道路運輸、農業、廢物和小型工業領域實現真正的脫碳。快速脫碳這是擺脫能源和氣候危機的唯一出路,」她補充道。

歐盟議會和理事會必須正式批准該協議,新法律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