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新報告稱,歐洲和北半球民主國家政府正在使用過度懲罰性措施來鎮壓環保人士。
氣候權利國際發布了報告和影片記錄了針對氣候抗議者和活動人士的「日益嚴厲、過於寬泛和模糊的刑法」。
該組織表示,德國、英國和法國等國當局正在判處長期徒刑,進行預防性拘留,並對輕微罪行提出刑事指控。
這份長達 70 頁的報告展示了各國政府在鎮壓氣候活動人士時如何違反了其保護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基本權利的法律承諾。
歐洲國家正在“破壞氣候抗議者的公民自由”
氣候權利國際的報告《如履薄冰:民主國家對氣候變遷抗議者的不成比例的反應》記錄了澳洲對氣候抗議活動日益嚴厲的對待,德國, 法國,荷蘭、紐西蘭、瑞典、英國和美國。
「你不必同意氣候活動人士的策略,也能理解捍衛他們的抗議權和言論自由權的重要性,」氣候權利國際執行董事布拉德亞當斯 (Brad Adams) 表示。
「各國政府不應監禁氣候抗議者並破壞公民自由,而應聽取他們的呼籲,採取緊急行動應對氣候危機。”
氣候變遷的影響不斷升級以及對政府不作為的不滿正在加劇抗議,氣候權利國際表示。
關心此事的公民正在利用和平抗議的權利,包括公民不服從——婦女參政、反殖民、民權和反種族隔離運動的核心內容——作為提高意識和敦促採取行動的一種方式。
“事實是,氣候行動主義不是你生來就有的,而是你無論處於人生的哪個階段都必須堅持做的事情,”氣候活動家路易莎·紐鮑爾 (Luisa Neubauer) 告訴氣候權利國際組織。
“我想說,從多年來的激進主義以及與我交談過的數千人來看,對絕望真正最有力的答案就是行動。”
氣候活動人士因非暴力抗議被判處「史無前例」的監禁
根據國際法,各國必須尊重和保護集會、言論和結社自由的基本權利。
一些西方國家沒有保護這些權利,而是使用舊立法或頒布嚴厲的新法律來限制和平權利。反對報告稱,並處以不成比例的處罰。
在英國,五名抗議者因密謀在環繞倫敦的 M25 高速公路上製造公共滋擾而被史無前例地判處監禁。
丹尼爾·肖(Daniel Shaw)、路易絲·蘭開斯特(Louise Lancaster)、露西婭·惠特克·德·阿布魯(Lucia Whittaker De Abreu) 和克雷西達·格辛(Cressida Gethin) 被判入獄四年,而羅傑·哈勒姆(Roger Hallam) 被判入獄五年,據信是有史以來最長的刑期在英國進行非暴力抗議。
在德國,溫弗里德·洛倫茨 (Winfried Lorenz) 因參與靜坐封鎖而被判處 22 個月監禁,不得假釋。據信,這是柏林有史以來針對和平人士判處的最長監禁刑期。氣候抗議者。
在荷蘭,荷蘭演員兼活動家西格·斯洛特(Sieger Sloot)鼓勵社群媒體上的追隨者參加海牙的和平抗議活動,抗議活動涉及封鎖道路。
警方甚至在抗議活動發生之前就逮捕了他,並以煽動叛亂的重罪起訴他。
在某些情況下,氣候抗議者被禁止討論其行為背後的動機,從而損害了公平審判的權利。
喬凡娜·劉易斯(Giovanna Lewis) 和艾米·普里查德(Amy Pritchard) 於2021 年10 月25 日在倫敦市中心封鎖道路後被捕並受到指控,並被勒令不得在結案陳詞中提及他們的動機。
當他們認為持續的氣候危機是其行為的原因時,他們因藐視法庭而被判處七個月監禁。
各國政府也瞄準氣候倡導團體、氣候權利國際報告。 2023 年 6 月,法國政府下令解散環保團體 Soulèvements de la Terre,但該命令後來被法院推翻。
2024 年 5 月,Last Generation 的五位成員德國根據德國刑法第 129 條,被指控「組成犯罪組織」。據信,這是首次根據該法律對非暴力抗議團體提出指控。
“政府應該將氣候抗議者視為盟友而不是罪犯”
國際氣候權利組織在報告中呼籲各國政府扭轉局面,修改或廢除針對和平目的的法律抗議者。
亞當斯說:“政府應該將氣候抗議者和活動人士視為對抗氣候變遷的盟友,而不是罪犯。”
「鎮壓和平抗議不僅侵犯了他們的基本權利,還可能被專制政府用來為追捕本國的氣候、環境和人權捍衛者開綠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