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份洩漏的關於歐洲反綠色清洗指令的政府間立場草案,企業將在很大程度上自由地依靠碳抵消來支持其氣候友好的主張,這引發了批評,認為一套標準可能適用於企業,另一套標準可能適用於企業。
歐洲新聞社看到,在5 月22 日更新的妥協文本中,比利時在將歐盟理事會輪值主席國移交給匈牙利之前,做出了可能是就擬議的綠色索賠指令形成政府間立場的最後一次嘗試。
數月幕後談判的一個關鍵癥結在於,企業購買可交易碳信用額以平衡溫室氣體排放的補償在多大程度上應該被允許支持企業關於其氣候影響的主張。
歐洲議會同意,這種抵銷只能用於「殘餘」碳排放量——即企業在內部用盡所有可行的減少碳排放手段後仍然存在的碳排放。
然而,最新草案表明,成員國在與歐洲議會議員進行最後階段的談判時,可能會推動更廣泛的機會使用經過認證的碳信用額——其倡導者表示,這些碳信用反映並促進了真正的氣候緩解措施,如再生能源部署或重新造林計畫。
然而,即使議會允許有限地使用抵消,《綠色聲明指令》看起來也將與 3 月份通過的與產品和服務相關的環境聲明單獨規則相衝突,該規則禁止任何氣候友好型聲明,從香蕉到預算基於碳抵消的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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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提出了一種可能性,即一家公司被禁止基於抵消銷售“低碳”或“綠色”航班,但可以在其廣告中聲稱該公司作為一個整體已經減少了碳足跡或正在走向“淨零」——從科技巨頭到平板包裝家具製造商和大型石油公司的所有人都做出了承諾。
總部位於布魯塞爾的非政府組織環境標準聯盟的綠色清洗實務專家瑪歌·勒加盧(Margaux Le Gallou) 表示:「碳抵銷並不能神奇地消除排放,而只是利用會計技巧將排放量進行綠色清洗。 」 “如果理事會允許無限制地使用碳信用額,那麼企業將沒有動力減少排放。”
勒加盧告訴歐洲新聞台:“綠色聲明指令必須與《巴黎協定》下的科學和歐盟氣候承諾保持一致,禁止將碳信用額用於殘餘排放以外的一切。”
但對於公司,尤其是石油公司來說,並不全是好消息:折衷文字增加了一個定義,澄清公司的總碳足跡將基於範圍 1、2 和 3 排放量。
大多數石油公司的氣候承諾是基於範圍 1 和範圍 2 排放,即公司直接排放的溫室氣體,以及與其消耗的能源相關的溫室氣體,例如透過燃煤或燃氣發電廠的電力排放的溫室氣體。範圍 3 涵蓋僅與公司間接相關的排放,包括其產品的最終用途。
折衷文本將於今天(5 月 28 日)由理事會環境工作小組的各國代表進行討論。比利時總統希望安排高級外交官於 6 月 5 日通過該法案,然後由環境部長在 6 月 17 日的峰會上通過。
外交消息人士告訴歐洲新聞台,與新當選的歐洲議會的談判最早不太可能在九月中旬之前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