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院譴責義大利對待移民的方式

歐洲人權法院週四譴責義大利對待一群蘇丹移民的做法,這些移民被迫在其他尋求庇護者面前脫光衣服,並遭受令人痛苦和侮辱的做法。

歐洲人權法院正在對兩起由九名蘇丹公民提起的針對義大利的案件做出裁決,這些公民於2016 年夏季(即所謂的歐洲移民危機最嚴重的時期)經海路抵達該國,並被驅逐或威脅被驅逐。第一組——包括四名原告——乘船抵達該國,而第二組——由五名移民組成——被義大利海軍從海上救起。

法庭支持主張這僅是第一起案件,由四名移民提出,他們表示,在被義大利當局逮捕後,他們被迫在其他移民面前脫光衣服接受體檢。他們說,他們被赤裸裸地待了大約十分鐘,沒有任何隱私。

歐洲人權法院裁定支持移民,認為這項程序超出了必要和合法的範圍。

這群蘇丹移民也表示,他們被迫在一年中最熱的時候忍受長時間搭乘公車,沒有得到足夠的水和食物,也沒有解釋他們要去哪裡或為什麼要去。據歐洲人權法院稱,這些移民在暴力和威脅的氣氛中受到警方的持續監視。

歐洲人權法院的七名法官一致認為,這些移民所受到的對待既令人痛苦又令人感到羞辱,並得出結論認為義大利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第 3 條。

法院命令該國向四名蘇丹國民支付總計 27,000 歐元的精神損失費和 4,000 歐元的費用和開支。

提出第一起案件的四名移民均出生於 1980 年至 1994 年之間,此後根據他們的個人經歷以及返回後對其生活造成的影響,獲得了國際保護。他們不再面臨被驅逐出境的風險。三人住在都靈,一人住在德國。

歐洲人權法院還發現,九名移民中的一名在另一次驅逐嘗試中遭到毆打,並指出尚未對這一事件進行調查——這又違反了第 3 條。

另外五名原告屬於由 40 名移民組成的團體,他們表示,抵達義大利後不久就被驅逐出義大利。法院認為第二起案件中五名原告中四人的申訴證據不足,法院認為義大利的處理方式並未違反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