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法國政府觸發了臭名昭著的第49.3條,繞過議會,推動頗具爭議的退休金改革法案。這項載入憲法的法案引發了針對總理伊麗莎白·博恩及其部長們的不信任動議,但他們勉強通過了動議。
數月來針對改革和可能使用「49.3」的抗議活動已成為整個歐洲的頭條新聞。但類似的事情會在非洲大陸其他地方發生嗎?讓我們看看其他歐洲國家的規則。
德國:需要政府多數
在德國,如果政府沒有在聯邦議會(議會)中獲得多數席位,就無法推動像法國退休金改革這樣的計畫。法案透過以下三種方式之一提出: 由聯邦政府;來自聯邦議院本身(由議會團體或至少百分之五的聯邦議院議員);或由聯邦參議院(在聯邦層級代表德國各地區的立法機構)負責。德國憲法第 76 條第(1)款對此作出了規定。
如果聯邦政府希望修改或提出一項法律,聯邦總理必須先將法案提交給聯邦參議院。然後通常有六週的時間發表聲明,政府可以再次以書面形式發表評論。聯邦總理隨後將法案轉交給聯邦議院。
在緊急情況下 - 例如,在軍事襲擊的情況下 - 如果議會不能足夠快地做出反應和投票,則可以通過法令做出決定。然而,保護德國憲法仍然是重中之重。在極端情況下,它可以製定緊急法,例如限制行動自由或通訊保密。由聯邦議院(三分之二)和聯邦參議院(三分之一)成員組成的聯合委員會將有權通過這些法律。該立法的有效期最長為六個月。
德國對使用緊急法規的謹慎態度可以追溯到魏瑪共和國,當時國家社會主義者為了自己的目的濫用了許多緊急法令。
俄羅斯:下議院擁有最終決定權
根據俄羅斯聯邦憲法,國家杜馬(議會下院)通過的法律草案須經聯邦委員會(議會上院)批准。如果超過一半的參議員投票支持一項聯邦法律,或者如果聯邦委員會在 14 天內沒有對其進行審議,則該聯邦法律被視為獲得批准。
如果聯邦委員會拒絕一項法律,該法律將在五天內送回國家杜馬進行修改。議會兩院可以成立調解委員會,就有爭議的問題制定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根據結果,國家杜馬可能會批准或否決所提出意見的法律。如果下議院接受建議,它將以簡單多數票批准該法律並將其送回聯邦委員會。如果上議院拒絕該法律,但杜馬不同意,則該法律草案將以其原始版本進行表決。如果下議院三分之二的議員投下贊成票,該法律就會獲得通過並送交總統簽署,從而有效繞過聯邦委員會。
義大利:信任投票為王
在義大利,政府對一項法律提出了信任投票。如果議會批准,該法律就會獲得通過。法律的通過或其他方式並不取決於憲法的規定。
實際上,政府利用投票來鞏固議會多數席次或避免反對派的阻撓。法律的不信任投票也被視為對政府的不信任投票。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需要將權力移交給國家元首(總統)。
英國:需要簡單多數,但可能需要漫長的等待
眾所周知,英國沒有一部「成文」憲法,明確規定了立法機關的權力並賦予其合法性。如果政府希望制定新法規,就不可能繞過議會。所有法律都必須在議會兩院以簡單多數通過:下議院,由選舉產生;以及任命的上議院。在上議院拒絕一項法案的特殊情況下,下議院可以在等待一年後無論如何通過該法案。
西班牙:用於“特殊且緊急的需要”
與法國第 49.3 條最接近的西班牙法令是《王室法令》。
這是具有法律地位的法律規範,只有「在特殊和緊急需求的情況下」才由政府頒布。議會必須在30天內批准皇家法令的緊急情況,而不是其內容。這使得政府無需議會辯論即可通過法律。
根據西班牙憲法第86條,這些皇家法令「不得影響國家基本機構的組織、公民的權利、義務和自由(…)、自治區的政權,或一般選舉法」。
諸如罷工權或與教育有關的問題等事項不能透過皇家法令進行修改。
在西班牙近年來的政治實踐中,王室法令越來越多地被用作行政部門將法律納入法律體系的手段,從而縮短了法律通過的時間。它經常受到反對派的強烈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