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維尼亞最高法院廢除同性伴侶結婚和收養孩子的禁令

斯洛維尼亞最高法院裁定,禁止同性伴侶結婚和收養孩子的禁令在這個歐洲小國是違憲的,並命令其議會在六個月內修改法律以保證可以這樣做。

週五,憲法法院法官對這兩個問題做出了 6 比 3 的裁決,稱斯洛維尼亞法律只允許異性婚姻和收養,違反了憲法禁止歧視的規定。

根據斯洛維尼亞通訊社的裁決,對同性伴侶的歧視「不能以婚姻作為男女結合的傳統意義為理由,也不能以家庭的特殊保護為理由」。

法院表示,這項裁決立即生效,為中歐和東歐的 LGBTQ 權利奠定了基礎,這些國家的憲法禁止同性婚姻,此前還沒有一個國家允許同性結婚。

2016 年,愛沙尼亞政府最接近這種做法,同意承認其他國家建立的同性婚姻。克羅埃西亞、捷克共和國、匈牙利和黑山都有建立同性民事伴侶關係的法律。

斯洛維尼亞是共產黨統治下的社會主義共和國,在 1991 年成為獨立國家之前是前南斯拉夫的一部分,法院的判決是在自由派國家政府上台取代右翼保守派領導的政府幾週後作出的。

勞工、家庭、社會事務和平等機會部長盧卡·梅塞克表示,雖然法院給立法者六個月的時間修改現行法律以符合裁決,但所需的修改將在一兩週內準備好。

梅塞克說:“憲法法院命令我們這樣做,我們將非常樂意這樣做。”

在兩對無法結婚或沒有資格收養孩子的同性伴侶提出投訴後,法院接受了這個問題。

法官們表示,這一決定“並沒有削弱傳統婚姻作為男女結合的重要性,也沒有改變異性結婚的條件。”“這只是意味著同性伴侶現在可以像異性伴侶一樣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