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根據香港國家安全法被指控犯有恐怖主義罪的人

第一個根據香港有爭議的國家安全法受審的人被判犯有分裂國家罪和恐怖主義罪。

唐英傑去年駕駛摩托車衝撞一群警察,當時他舉著寫有被禁止的抗議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因此受到指控。

24 歲的餐廳工作人員 Tong 對這些指控表示不認罪,並辯稱口號本身並不要求分裂國家。

週二,他被判犯有這些指控,目前面臨最高終身監禁的刑罰。預計他的律師將在周四的量刑聽證會上主張從輕處罰。

人權組織譴責了對他的定罪,並準備接受進一步的此類審判。

根據這項立法,已有 100 多人被捕,這是北京在 2019 年持續數月的反政府抗議活動後加大力度鎮壓香港異議人士的一部分。

所有主要的民主人士要么被監禁,要么在國外尋求庇護,要么被恐嚇保持沉默。

法官卓艾絲特 (Esther Toh) 在宣判時表示,唐為了追求政治目的,「實施了恐怖活動,對社會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傷害」。

她補充說,他的行為是一種暴力行為,旨在脅迫中央和香港政府、恐嚇公眾。

童的辯護律師表示,僅憑使用該口號無法證明嫌疑人煽動分裂國家。

辯方還表示,沒有證據表明唐故意實施這一行為,他試圖避免撞上警察,而且他的行為不能被視為恐怖主義,因為沒有嚴重的暴力或對社會造成傷害。

這項判決立即遭到國際特赦組織的譴責,稱其為「香港言論自由終結的開始」。

「人們應該在抗議期間自由使用政治口號,唐英傑不應因行使言論自由權而受到懲罰,」亞太區總監亞米尼·米甚拉(Yamini Mishra)表示。

“特別明顯的是,他永遠不應該被指控犯有‘國家安全’罪,並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

北京方面駁回了批評,稱這只是恢復城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