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5 日,即盟軍佔領西德結束 65 週年之際,德國憲法法院宣布歐洲央行 (ECB) 公共資產購買計畫越權(超出歐洲央行的權限)。這是該行前行長馬裡奧·德拉吉制定的「不惜一切代價」保護歐元方針的基石。
在此之前,德國法院又邁出了非同尋常的一步。它無視歐洲法院(ECJ)的判決,該判決通過將此類決定也標記為越權來驗證歐洲央行的決定。它認為,歐洲法院顯然超出了可接受的法律解釋標準。
德國法院的咄咄逼人語氣是前所未有的,稱歐洲法院的推理難以理解且武斷。一項決定對歐洲一體化的核心造成了兩重打擊:共同貨幣和歐盟法律的首要地位。
挑戰不容低估。
德國法院對歐洲央行沒有管轄權。因此,它的判斷目標是德國當局,要求他們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扭轉歐洲央行的政策,而不是採取任何實施行動。對德國央行來說,這將意味著不再參與歐洲央行的計劃,從而損害其可信度和有效性。
此外,德國憲法法院雖然認識到 COVID-19 大流行後新的歐洲央行緊急購買計劃不屬於本判決的範圍,但對《歐盟運作條約》第 123 條(禁止貨幣資金)提供了解釋。新計劃不相容。這增強了對歐洲央行政策挑戰的可信度。
就歐盟法律的首要地位和歐洲法院的權威而言,這項決定可能會開創一個可能破壞歐盟法律基礎的先例。這並不是憲法法院第一次挑戰歐洲法院的權威,但從來沒有以這樣的方式挑戰歐洲法院的權威,並造成如此潛在的後果。
諷刺的是,德國憲法法院不可能選擇最壞的情況來表明憲法法院應該在監督歐洲法院對歐盟權力邊界的審查中發揮作用。法院承認該計劃追求歐洲央行權限範圍內的貨幣目標。然而,它聲稱歐洲央行並未按比例實施這些計劃,沒有考慮到該計劃的負面經濟影響。但所提到的影響大多是在德國所強調的,這是國家司法程序的民族性的自然結果。歐洲央行或歐洲法院能夠更好地考慮所有成員國的利益。這一點,再加上法院通常尊重的技術專業知識,以及保護歐洲央行獨立性的需要,都是反對國家法院對歐洲央行措施進行相稱性審查的有力論據。
德國憲法法院已將其裁決的效力暫停三個月,以便德國當局有時間獲得歐洲央行新的相稱性評估。雖然直接回覆德國法院可能會面臨多個國家的法律挑戰,但歐洲央行可以回覆德國聯邦銀行(德國央行)或歐洲議會議員的資訊請求。這可能足以讓德國央行能夠聲稱歐洲央行已經滿足了法院要求的比例負擔,因此可以繼續參與歐洲央行的計畫。
從結構上來說,挑戰要大得多,但它可能導致解體或更多的整合。
在災難性的情況下,德國憲法法院的先例就像病毒一樣在各國司法機構中傳播。歐盟法律的有效性和平等性受到損害,國家利益之間的衝突將不再由歐盟仲裁,而是繼續透過國家法院進行仲裁。同時,歐洲央行無法恢復其政策信譽,金融市場變得支離破碎,歐元將面臨生存威脅。
在積極的情況下,歐盟委員會會威脅德國採取侵權行動,但不會正式啟動(以避免升級)。同時,德國當局聲稱,如上所述,他們對歐洲央行行動的相稱性感到放心,並且沒有發生實際侵權行為。歐洲央行的信譽得以保留。同時,只有波蘭或匈牙利等非自由政權試圖效法德國法院的先例。透過歐洲法院實施的金融制裁(如條約中所預見的),它們可以相對容易地“屈服”,而德國法院的孤立最終加強了歐盟法律和歐洲法院的權威。
最後,在這種積極的情況下,德國憲法法院對德國參與債務共同化和財政轉移支付設定的限制被用來推動歐盟建立真正和獨立的財政和預算能力,這就是本週法德提案的內容確切地說,5,000 億歐元的COVID-19 後紓困基金似乎可以做到這一點。
- 米格爾·波亞雷斯·馬杜羅 (Miguel Poiares Maduro) 教授是歐洲大學研究所所長跨國治理學院以及葡萄牙前區域發展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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