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遭到人權組織和科技公司聯盟的反對,聯合國委員會週四批准了第一個全球網路犯罪條約。
該條約經過三年的談判以協商一致方式通過,但仍需在秋季接受大會投票。它需要得到那裡 40 個國家的批准。
根據該條約,該公約制定了“全球刑事司法政策”,透過“促進國際合作”來保護社會免受網路犯罪的侵害草稿。
條約怎麼說
該條約將要求聯合國成員國同意制定立法,將破壞人們無法存取的資訊和通訊系統定為非法行為。
它要求各州將在線製作或銷售露骨的兒童色情內容定為非法,保護兒童免受在線誘騙者的侵害,或在網上進行“安排”虐待兒童。該條約還涵蓋設備濫用以及與電腦相關的偽造或盜竊行為。
也有人呼籲制定法律,打擊未經相關成年人同意在網路上傳播的深度偽造和報復色情內容。
為了評估這些罪行,該條約還允許各國「收集或記錄」定罪的相關數據,並「強迫」服務提供者交出有罪的資訊或文件。
這次投票是在一些國家試圖對條約草案進行最後一刻修改後進行的。
有媒體報告稱,2017年最初啟動條約制定進程的俄羅斯指出,該條約的人權保障過多,並指責各國透過該條約追求自身利益。
聯合國上次透過網路犯罪議定書是在 2001 年《布達佩斯公約》,但許多國家都這麼做了不簽名該文件。
“它應該被放棄”
在最後一刻開放前面的信代表聯合國科技公司的組織網路安全技術協議表示,修訂後的草案“含糊不清”,在人權、新聞自由和性別平等方面做得不夠。
「我們想緊急提請您注意我們社區一再發現的嚴重缺陷。如果不能有效解決以下所有問題,我們呼籲成員國不要通過公約,」信中說。
他們擔心的是,該條約允許各國在不被發現的情況下共享個人信息,由於擴大了欺詐或兒童性虐待犯罪的定義,將“合法”的在線活動定為犯罪,並使網絡犯罪的受害者更難獲得正義。
科技協議代表團團長尼克·阿什頓-哈特 (Nick Ashton-Hart) 在會議召開前在社交媒體平台 X 上發帖表示:“全球商界並不支持該文本,它應該被放棄。”投票。
微軟在向委員會提交的資料中呼應了他的觀點,稱他們的擔憂「尚未得到解決」。
「事實上,一些本來就有害的條款現在範圍更廣,範圍限制已被取消,人權條款也被削弱,」微軟說。
該條約也缺乏人權組織的支持,包括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
人權高專辦在 7 月的報告中表示紙談判人員應確保《網路犯罪公約》符合國際法中已有的規定,並縮減刑事犯罪清單,使其不影響言論自由等關鍵權利。
聯合國前言論自由問題特別報告員戴維‧凱伊(David Kaye)在X上的貼文中敦促美國談判代表不要簽署該條約,稱這對保護跨境人權來說將是一場「災難」。
凱說:「這將給司法部帶來過大的壓力(…),要求他們(分享)有關所謂犯罪分子的信息,而安全研究人員、記者、反對派人士和其他人卻得不到充分的保護。
他補充說:“結果是一項冗長且令人困惑的條約,它為獨裁者提供的工具遠多於為民主國家提供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