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如何應對人工智慧:法案、協議和宣言

繼去年英國主辦的開幕高峰會之後,由韓國主辦、政府、企業和民間社會參加的人工智慧安全高峰會(5 月 21 日)可能會產生更多自願承諾。這項倡議以法國、英國和韓國為主要推動者,是全球範圍內不斷湧現的人工智慧規則、協定、法律和協議之一。以下是從歐洲企業和政策制定者的角度來看值得關注的關鍵發展。

1.人工智慧安全高峰會

今天在首爾舉行、由英國共同主辦的峰會將建造去年 11 月第一版的遺產,旨在「推動人工智慧的全球討論」。會談將重點放在人工智慧安全並探討最先進人工智慧模型的潛在功能。

去年的與會者中,除了政府領導人外,還有特斯拉執行長兼Twitter 所有者 Elon Musk、OpenAI 執行長 Sam Altman 和Meta 全球事務總裁尼克·克萊格(Nick Clegg)。本屆展會預計吸引的政府數量將從 28 個減少到 19 個。

研究人員讚揚了 2023 年布萊奇利公園的進展,以及在英國建立人工智慧安全研究所來測試新型人工智慧,以解決此類模型的潛在有害使用問題。任何結果都將由法國承擔,法國將於今年稍後主辦下一屆安全峰會。

2. 人工智慧法案

歐盟的人工智慧法全球首個基於風險的機器學習工具立法也將於明天(5 月 21 日)由歐盟部長簽署,這意味著該規則將於 6 月開始實施。與所有其他舉措的一個重大區別是,《人工智慧法案》是實際法律。因此,公司可能要對違規行為負責,並最終面臨罰款。

根據歐盟委員會於 2021 年提出的法案,機器學習系統將根據其對社會造成的潛在風險分為四個主要類別。通用人工智慧規則將從生效一​​年後(即 2025 年 5 月)開始適用,而高風險系統的義務將在三年後開始生效。它們將受到國家當局的監督,並得到歐盟委員會人工智慧辦公室的支持。

3. 人工智慧契約

為了幫助企業為人工智慧法案做好準備,委員會提出了人工智慧契約。它旨在幫助所謂的領跑者測試並與其他公司分享他們的人工智慧解決方案,以應對即將到來的監管框架。塑造歐洲的數位未來 (europa.eu)

歐盟委員會人工智慧主管盧西拉·西奧利(Lucilla Sioli) 上週(5 月15 日)在歐洲商業高峰會上表示,該協議的目的並不是歐盟執行機構執行合規性的手段,而是一個沙箱,企業可以在其中查看規則是否符合要求。 「超過 400 家公司報名參加。我們每月組織一次研討會,並將繼續舉辦,以便各公司能夠做好充分準備。

4. 經合組織

遠離歐盟: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 於 2019 年首次發布了人工智慧原則。經合組織對人工智慧系統和生命週期的定義。

更新版本是透過本月稍早(5 月 3 日)考慮到人工智慧的最新發展,例如通用和生成式人工智慧工具的出現,包括 ChatGPT 等程式。該清單現在解決了圍繞隱私、智慧財產權和資訊完整性的人工智慧相關挑戰。

經合組織數位經濟政策司司長奧黛麗普隆克(Audrey Plonk)與西奧利在同一場EBU 會議上發言,她表示,雖然歐盟首先在監管方面發揮了領導作用,但「世界上所有民主國家最終都將擁有人工智慧法」。並且目標有很多相似之處。經合組織約有 3​​8 個成員國,其中包括歐盟國家以及加拿大、日本、澳洲、挪威、英國和美國。

5. 歐洲委員會

歐洲委員會 (CoE) 是一個旨在促進和保護人權與民主的國際組織,由約 46 個國家組成,其中包括所有歐盟成員國以及阿爾巴尼亞和土耳其等國家。

上週(5 月 16 日),CoE 通過了條約涵蓋人工智慧系統的整個生命週期並解決它們可能帶來的風險,同時促進負責任的創新。它的目的是確保在人工智慧系統協助或取代人類決策的情況下納入人權和法治。

這些國際規則有一個警告,每個國家都可以決定是否簽署公約。

6.G7

較小的七國集團國家——義大利、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英國和美國——將於下個月在義大利舉行會議討論人工智慧議題。它將包括一個特殊的訪問來自教宗方濟各,他呼籲發展有道德的人工智慧。

去年,日本在擔任七國集團主席國期間啟動了所謂的廣島進程,旨在促進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賴的人工智慧。 11 項指導原則和自願行為準則旨在國際層級補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歐盟人工智慧法案。

出席會議的歐盟委員會主席烏蘇拉·馮德萊恩表示,歐盟也藉此「為全球層面的人工智慧護欄和治理做出了貢獻」。

7. 聯合國

聯合國(UN)採取了更具象徵意義的做法,透過去年三月,美國主導提出了一項決議草案,強調在人工智慧的設計、開發和使用過程中尊重、保護和促進人權。該案文得到了 193 個成員國中 120 多個國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