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ECJ)週五裁定,歐盟成員國不能阻止食品製造商為傳統上與肉類相關的素食食品貼上標籤,以吸引消費者,前提是他們確實清楚地解釋了產品中的實際成分。
法院表示,只要一個國家尚未為植物性蛋白質食品製定具體的法定名稱,牛排、香腸、牛排和漢堡等常見的肉類相關術語就可以用於行銷素食。
2021 年,法國頒布了一項旨在提高消費者透明度的法律,禁止使用「素食漢堡」或「純素香腸」等與肉類相關的術語來行銷植物蛋白製成的食品。
歐洲素食聯盟(EVU)和法國素食協會(AVF)等倡議團體對此法令提出質疑,認為其與歐盟法律相衝突。
2023 年 8 月,為行政和司法部門提供諮詢的政府機構法國國務委員會將此案提交給歐洲法院,該法院是解釋歐盟法律的主要權威。
現在,歐盟法官裁定,雖然成員國可以為食品創建合法名稱,即使用特定術語來指稱特定食品,包括植物性替代品,但如果不這樣做,就無法阻止製造商生產植物性食品。的食品使用常見的描述性名稱來標記產品。
法院強調,其決定並不影響成員國在認為行銷具有誤導性的情況下執行消費者保護規則的權利。
歐洲素食聯盟歐盟政策經理拉斐爾·平托(Rafael Pinto)在新聞稿中表示:「透過確保食品標籤的清晰度,我們可以推廣植物性替代品,努力實現環境目標,並提高歐盟的競爭力和創新。
更廣泛的影響
植物蛋白產品在歐盟越來越受歡迎,但這些產品應如何在單一市場內貼上標籤和銷售仍存在不確定性。
歐盟法院的裁決可能會產生深遠的影響,因為包括比利時和義大利在內的國家正在考慮引入一項與法國類似的法律。
2017 年出現了類似的法律問題,當時歐盟最高法院被要求解決大豆和燕麥飲料等植物性產品使用乳製品相關術語的問題。
當時,歐洲法院裁定,只有含有實際乳製品的產品才能使用牛奶、黃油或優格等術語,這導致植物性替代品在歐洲貨架上被貼上「飲料」的標籤。
歐盟的食品標籤自 20 世紀 90 年代初以來一直受到監管,在歐洲銷售的大多數產品的貿易規則均受歐盟共同市場組織 (CMO) 共同農業政策 (CAP) 的管轄。該框架管轄整個歐盟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生產和貿易。
2020年,歐洲議會在討論歐盟農業補貼最新改革時,拒絕了專門為動物部位製成的產品保留與肉類相關的名稱的嘗試。這項決定是在歐洲議會議員投票反對一系列旨在對植物性產品實施更嚴格標籤規則的修正案之後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