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 (ECJ) 今天(7 月 17 日)廢除了歐盟委員會在馮德萊恩努力爭取連任支持期間隱瞞新冠疫苗合約某些部分的決定。
早在 2021 年 10 月,綠色歐洲議會議員就要求委員會談判的 COVID-19 疫苗合同,以了解協議的條款和條件。
據該組織稱,在與歐盟委員會進行了幾個月的通信,要求透明地獲取合約後,決定將該案提交給高等法院,而該高管只提供了經過嚴格編輯的版本。
歐洲法院今天裁定,委員會沒有給予充分的購買協議查閱權限,並認為行政部門僅發布合約的修訂版本的決定存在違規行為。
該裁決是在歐洲議會就馮德萊恩重新任命為歐盟委員會主席進行投票的前一天做出的。
最初因在歐洲提供新冠疫苗合約談判而受到讚揚,但由於缺乏透明度,人們的關注很快就被掩蓋了。
法院稱,委員會「並未證明更廣泛地使用這些條款實際上會損害這些企業的商業利益」。
到目前為止,這一問題尚未影響馮德萊恩的候選資格,她很快就成為上屆任期主要政治力量——歐洲人民黨、社會民主黨和復興歐洲——的一致提名。
然而,這項裁決為綠黨帶來了兩難境地——綠黨向歐洲法院質疑委員會的修訂內容。最近幾天,馮德萊恩一直在向綠黨示好,因為她試圖在明天的投票之前鞏固對她提名的支持。
「重要的是,法院確認了保護商業利益的適當理由的重要性。這項裁決對未來具有重要意義,因為預計歐盟委員會將在衛生和潛在國防等領域進行更多聯合採購,」格林歐洲議會議員說提交原始請求的代表之一蒂莉·梅斯(Tilly Metz) 在裁決後的一份新聞稿中補充道:「新的歐盟委員會現在必須調整其對獲取文件請求的處理方式,以符合今天的裁決。
「委員會需要在公眾(包括歐洲議會議員)的資訊權與 COVID-19 合約本身的法律要求之間取得艱難的平衡,這可能導致以納稅人的錢為代價提出損害索賠, 」歐盟執行官在裁決後的新聞稿中表示。
聲明稱,歐盟委員會認為,根據兩個機構之間的框架協議,它已向歐洲議會提供了有關 COVID-19 疫苗合約的充分資訊。
委員會「保留其法律選擇」並將研究該裁決的影響。現在有兩個月的時間對此案提出上訴。
這並不是馮德萊恩因購買 COVID-19 疫苗而面臨的唯一案例。
歐洲法院預計將在今年稍早對《紐約時報》提起的一起案件做出裁決,要求馮德萊恩披露她在疫苗交易談判期間與輝瑞首席執行官阿爾伯特·布爾拉(Albert Bourla)交換的簡訊.
然而,歐洲法院的一位消息人士向歐洲新聞台證實,此案仍在進行中,尚未安排裁決,也沒有跡象顯示預計何時裁決。
該委員會聲稱,簡訊的短暫性意味著它們通常不符合可歸檔文件的資格,因為它們通常不包含該機構的政策、活動和決定。
去年六月,歐盟委員會啟動了與其他歐盟機構共同製定現代通訊工具使用方法的進程。一位發言人今天證實,這一過程正在進行中,歐盟執行部門已收到其正在考慮的其他一些機構的回饋。
歐洲檢察官辦公室(EPPO)也宣布對大流行期間歐盟購買疫苗的情況展開調查。在這種情況下,問題是 EPPO 是否有能力評估歐盟委員會在與輝瑞就 COVID-19 疫苗進行談判時是否犯有任何不當行為。
在個人提起刑事訴訟後,比利時當局於 2023 年初立案。
比利時列日法庭將裁決延至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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