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歐洲陷入第二波新冠肺炎 (COVID-19) 疫情,歐盟委員會主席烏蘇拉·馮德萊恩 (Ursula von der Leyen) 週四帶來了一線希望,她宣布疫苗接種將於12月27日開始。
該計劃是讓每個歐盟國家在同一天收到疫苗交付,但之後將由各國政府決定交付速度。
這項消息受到了會員國的歡迎,但許多人批評聖誕節後推出疫苗的時間太長,英國、美國和加拿大等國家已經開始了疫苗接種計劃。
那麼這是為什麼呢?當其他主要西方國家都在推動自己的計畫時,為什麼歐洲卻要等待呢?
美國和英國對輝瑞 BioNTech 疫苗的批准是根據緊急使用條款進行的,這實質上意味著它是一種因疫情而允許臨時使用的未經許可的產品。
然而,歐洲藥品管理局 (EMA) 對 COVID-19 疫苗的審批方法與正常的許可程序非常相似,只是審批速度稍快。這些公司仍必須提供後續數據,並需要在一年後更新。
該組織的快速審批流程將 COVID-19 疫苗的周期從 210 天縮短到不到 150 天,但不允許它作為未經許可的臨時產品,就像在英國和美國一樣。
但德國衛生部長詹斯·斯潘表示,這是一個團結的問題,而不是速度的問題。
「是的,法國、德國和荷蘭無疑可以自己採購、推廣和批准這種疫苗,」他週三對德國聯邦議院表示。
「但我們做出了一個非常有意識的決定,在歐洲層面共同走這條道路,我們在一起變得更強大。在這場大流行中、在日常生活中、在互相照顧中都是如此,在歐洲的團結中也是如此。
“我們正在共同採購這種疫苗,以便所有 27 個國家同時提供這種疫苗。我們正在共同推動開發,我們也本著歐洲最好的精神進行聯合批准。”
這種方法與俄羅斯的方法有很大不同,俄羅斯在大規模試驗完成並且結論性數據容易獲得之前就開始推出自己的疫苗。
然而,在兩名英國人和一名美國人接受注射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後,EMA 希望其更加謹慎的做法能得到回報。
由於缺乏可用的長期安全數據,該組織還將要求公司每月而不是每六個月提供有關疫苗安全性和副作用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