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立法者投票決定推進歷史性的新的安樂死立法週五,英格蘭和威爾斯的絕症成年人可以請求幫助結束生命。
該立法制定了多項保障措施,例如要求該人有能力做出此類決定、兩次正式聲明其這樣做的意圖、兩名醫生在一周內相互評估資格,以及批准一項決定。 。
預計將在六個月內死亡的成年人可能符合資格,並最終獲得一種經批准的物質,他們可以透過自我管理來死亡。
該法案草案在國內引發了一場關於防止人們成為脅迫受害者所需保障措施以及人們選擇死亡方式的自由的辯論。
在歐洲,只有少數國家允許輔助死亡,其中許多國家最近才修改了立法。
什麼是安樂死和協助自殺?
根據英國國家醫療服務體系(NHS)的說法,安樂死是故意結束生命以減輕痛苦的行為,而協助自殺是幫助某人故意結束自己的生命。兩者在包括英國在內的大多數國家都是非法的。
在荷蘭,安樂死被定義為“醫生向患者施用致命劑量的合適藥物”,而協助自殺是患者自行服用藥物。
安樂死有時分為“主動”和“被動”,後者被定義為停止向患者提供生命維持或終止生命維持。例如,1983 年加州的法院案件裁定,經病人家屬同意而拒絕給予病人生命支持的醫生不能被指控犯有謀殺罪。
荷蘭政府明確指出,「安寧鎮靜」不是安樂死的一種形式。相反,患者「透過止痛藥物而失去知覺,最終自然死亡」。
這英國新立法將協助死亡定義為,患有絕症的人明確且知情地希望結束自己的生命,而不是被迫這樣做,請求幫助結束自己的生命。
歐洲最早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地方是哪裡?
世界上第一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是荷蘭,2002年頒布了《根據請求終止生命和協助自殺(審查程序)法》。
法律規定了醫生協助自殺的六個標準:病人的請求是自願的;他們的痛苦難以忍受,也不會改善;患者被告知其預後;醫生和病人確定沒有「合理的選擇」;已諮詢另一位醫生;醫生在結束病人生命時「進行了應有的醫療照護和關注」。
政府規定,醫生沒有義務實施安樂死,病人也沒有權利實施安樂死。
荷蘭政府稱,未成年人從 12 歲起可以在獲得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請求安樂死,直至 16 歲。
同時,在瑞士,只有當幫助他人死亡的人是出於自私的原因時,協助自殺才會受到懲罰。自1942年刑法典生效以來,情況一直如此。
哪些歐盟國家已將安樂死或協助死亡合法化?
其他允許輔助死亡的歐洲國家包括比利時、盧森堡、德國、西班牙、奧地利和葡萄牙。
繼荷蘭之後,比利時也於 2002 年在特定條件下將安樂死合法化。患者必須能夠表達自己的意願,沒有改善的希望,並報告難以忍受的痛苦。
該請求必須是自願的、深思熟慮的、重複的,並且在沒有外部壓力的情況下完成。 2014 年,這項規定擴大到了未成年人。
盧森堡於 2009 年將安樂死或協助自殺合法化,而西班牙則通過了法律允許在 2021 年對於那些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的人來說。
葡萄牙議會通過了一項法案經過長時間辯論並經該國總統否決後,允許在 2023 年實施安樂死。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於2020年作出裁決將協助自殺服務定為刑事犯罪的法律違憲,指出立法者需要「確保個人有足夠的空間行使自決死亡的權利,並按照自己的方式追求和執行結束生命的決定」 」。
奧地利的2022 年法律變更法院裁定禁止協助自殺侵犯了自決權。
其他歐洲國家最近就安樂死展開了辯論,其中包括法國,該國將繼續辯論安樂死立法其中包括 2025 年 1 月提供更多安寧療護支持。
愛爾蘭的一個特別委員會還建議政府「制定允許輔助死亡的立法」。
愛爾蘭議會成員於 2024 年 10 月投票注意到該報告,但尚未出台新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