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院裁定協助自殺禁令侵犯了公民決定自己死亡的權利

德國法院裁定協助自殺禁令侵犯了公民決定自己死亡的權利

德國憲法法院官員裁定禁止協助自殺違憲-版權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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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裁決中表示,2015 年的一項法律禁止在「商業基礎」上進行協助自殺,該法律違憲

德國最高法院裁定,禁止協助自殺侵犯了公民決定自己死亡的權利。

聯邦憲法法院法官安德烈亞斯·沃斯庫勒 (Andreas Vosskuhle) 在一項裁決中表示,2015 年的一項法律禁止在「商業基礎」上進行協助自殺,該法律違憲。

它允許出於「利他動機」協助自殺,但任何以商業為基礎提供服務的人都將面臨最高三年的監禁。

雖然被動幫助病人——例如提供致命藥物讓他們自殺——在該國一直是法律的灰色地帶,但主動幫助——身體上幫助他們自殺——是被禁止的。

這個問題在德國是一個特別敏感的話題:上一次安樂死成為公共政策的一部分時,納粹利用它殺害了超過 20 萬身體和精神殘疾的人。

2015 年尋求縮小監管範圍的法律是一項中間路線提案,得到了跨黨派的支持。當時討論的四項提案包括從完全允許這種做法(只要不以盈利為目的)到幾乎完全禁止。

現在將由政府決定是否重新展開辯論,以製定符合法院裁決的措施。

其他歐洲國家正在討論安樂死的話題,西班牙政界人士目前正在討論一項新法案,該法案將在患者遭受難以忍受的身體或心理痛苦且沒有改善希望的情況下使這種做法合法化。

上週,葡萄牙在議會通過一項法案進入下一階段,距離安樂死合法化又更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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