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議員通過了新的包裝和包裝廢物法規(PPWR),該法規被描述為近年來議會通過最多遊說的文件之一。它也是最具爭議性的問題之一,在上個月的政府間談判中幾乎被擱置。
這項新法律得到了來自主流政黨的476 名議員的支持,其中129 人投反對票,24 人棄權。瓶子、紙盒和罐頭應被丟棄。
這一目標到 2035 年升至 10%,到 2040 年升至 15%。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該法律設定了再利用和回收目標,並規定到2030 年幾乎所有包裝材料都必須完全可回收。最低迴收目標。
從 2030 年起,外帶食品和飲料店將必須允許顧客使用自己的容器,同時鼓勵至少 10% 的銷售額使用可重複使用的紙盒或杯子。在此日期之前,除非有其他系統到位,否則 90% 的塑膠瓶和飲料罐將必須透過押金返還計畫單獨收集。
此外,一系列專門針對塑膠垃圾的禁令將從 2030 年起生效,影響到飯店經常提供的個人小袋和罐裝調味品、咖啡奶精以及微型瓶洗髮精和其他盥洗用品。
從同一天起,還禁止用於新鮮水果和蔬菜的非常輕的塑膠袋和包裝,以及在餐廳裡灌裝和消費的食品和飲料——這是一項針對快餐連鎖店的措施。
遊說團體歐洲紙包裝聯盟 (EPPA) 總幹事馬蒂·蘭塔寧 (Matti Rantanen) 對他所說的“強有力且基於證據”的法律表示歡迎。 「透過支持科學,歐洲議會議員已經接受了循環單一市場,該市場促進減少不可再生資源的使用,促進回收並保護食品的保質期,」他說。
另一個遊說團體 UNESDA Soft Drinks Europe 也發出了積極的聲音,特別是關於 90% 的收集目標,但對設定強制再利用目標的決定持批評態度。總幹事尼古拉斯·霍達克表示,重複使用是「解決方案的一部分」。 “然而,這些解決方案的環境功效因不同的環境和包裝類型而異。”
同時,反垃圾活動人士抨擊歐洲議會議員未能阻止制定如何計算塑膠瓶回收含量的單獨立法。歐盟委員會決定採用化學工業支持的「質量平衡」方法,任何回收的塑膠都附有證書,甚至可以歸因於完全由原生塑膠製成的產品。
類似的方法已經應用於一些「公平貿易」產品、永續木材和綠色電力的認證。
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上週以微弱優勢否決了二級立法,該立法在一次性塑膠指令(SUPD)的小字中被委託給歐盟行政部門,這是一項早期的努力,旨在通過針對不必要的一次性物品(例如塑膠吸管)來減少浪費和餐具,但這開創了一個先例,將更廣泛地適用於歐盟法律。
非政府組織環境標準聯盟的瑪蒂爾德·克雷皮(Mathilde Crêpy) 表示:「歐洲議會剛剛為公司打開了大門,讓它們可以為SUPD 和其他未來歐洲實施的有關回收材料的法案編造塑膠問題。 “這一決定將引發一系列關於再生塑料的誤導性綠色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