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na Kajosaari 是一位肩負使命的科技愛好者。她來自芬蘭,致力於推動氣候領域的變革和成長。碳捕獲非營利組織 Compensate 的執行長向我們講述了為什麼許多碳抵消計畫未能達到永續發展標準。
自願碳市場充斥著低品質的碳項目,這些項目沒有兌現承諾的氣候效益,或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對生物多樣性的後果和人權。
個人和企業,包括許多跨國公司,正在使用這些項目發放的碳信用額來抵消其排放量。但透過目前市場上充斥的此類信貸進行抵消可能會對氣候產生很小的影響或產生不利的影響。
正如詳細描述的補償白皮書,90% 使用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的碳抵消項目(其中大部分已通過國際標準 Verra 或黃金標準認證)未能滿足我們專有的可持續發展標準。
英格蘭銀行前行長馬克·卡尼(Mark Carney) 的「擴大自願碳市場特別工作小組」也發現了類似的問題,然而,儘管該工作組由全球50 家最大的跨國公司以及其他市場利益相關者組成,但提供的路線圖卻鮮有涉及。
不到 10% 的項目通過這一事實表明,在現行國際標準下存在嚴重問題。
顯然,有必要提高標準,以抵消實現實際氣候影響的努力,同時為當地社區和生物多樣性提供積極的效益。
以下是碳抵消計畫經常達不到永續發展標準的 5 大原因。
5. 減排依賴模糊的預測
承諾將來實現減排的信用通常被稱為「事前信用」。
例如,這可能意味著:種植一棵樹苗根據這棵樹苗在未來 50 年內成長到成熟時將封存的潛在二氧化碳來出售碳信用。這些積分依賴對未來成功的模糊預測,這意味著今天的排放量只會在未來被消除。
雖然增加新的碳儲量對於緩解氣候變遷至關重要,但透過在未來 50 年內封存等量二氧化碳的計畫來抵消當前的排放量不能稱為補償。
公認的做法是,補償是透過在碳清除或避免排放發生後出售的碳信用進行的,而不是相反。
如果人類要實現人類的目標巴黎協定,以目前的排放速度,我們只有不到七年的時間才能實現碳中和。
雖然減排應該是這場鬥爭的主要工具,碳捕獲需要在去除大氣中已經過量的二氧化碳方面發揮作用。但目前,在許多情況下,自願碳市場的客戶得到的是空頭支票。
4. 碳信用引發社區衝突
在某些情況下,為了建立產生碳信用額的項目,土地所有者(例如政府)可能會強行驅逐居住在計畫區域內的人們。
驅逐常常導致侵犯人權,正如 2019 年最高法院所看到的那樣印度在野生動物保護組織提起訴訟後,下令強制驅逐數百萬森林居民。
或者該計畫可能沒有帶來建造學校等承諾的好處,或者社區可能對利益分享過程不滿意。
例如,碳信用收入可能投資於僅使社區少數成員受益的設施(穀物或稻米庇護所或磨坊),或利益共享僅適用於土地所有者,而許多社區成員沒有土地。
3. 不可靠的基準誇大了排放承諾
許多專案中常見的一個問題是人為地誇大基準排放量,以便為專案產生更多的碳信用額,從而將專案未做的事情歸功於自己。
基準排放量是指在沒有項目的情況下將釋放的排放量。
例如,一個專案可能需要小而繁重的森林砍伐城市或海岸附近的區域,並將其用作參考區域。它將利用這一點來預測未來 30 年內人口密度較低的整個孤立項目區域的森林砍伐率高達 100%。
結果是碳信用額的發行和銷售,其中一份碳信用額度實際上並不等於從大氣中清除的一噸二氧化碳,而這是市場普遍接受的貿易價值。
2. 森林面臨重大風險
計畫結束後,森林面臨重大風險,因為任何固存的碳都可能釋放回大氣中。
這種風險可以透過多種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從自然災害到非法採伐,尤其是在政治局勢不穩定的國家。
例如,熱帶雨林砍伐森林的主要驅動因素是放牧以及大豆和棕櫚油生產。如果這些活動發生在計畫週邊地區,則在計畫結束後政府將許可這些公司砍伐森林並使用土地生產商品的風險很高。
1. 額外性
碳專案失敗的最突出原因是它們不是額外的,這意味著與該專案不存在相比,該專案不會有助於實現額外的氣候效益。
當碳信用額由下列機構發放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保護森林從未處於危險之中。例如,有人聲稱,如果沒有該項目,森林所有者將在五年或十年內砍伐特定地區 100% 的樹木。
然而,如果這些森林幾十年來一直為土地所有者所有而沒有被砍伐的威脅,那麼這種伐木就不太可能發生。因此該項目並沒有創造額外的氣候效益。
為了使碳信用額成為現實,銷售信用額需要產生或激勵額外的氣候效益,但在這些情況下並沒有發生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