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亞的一群公民正試圖就首都空氣污染嚴重程度將索菲亞當局告上法庭。
2020年,全市一半以上空氣品質監測站PM10污染超標35次以上。
一家與公民合作的法律慈善機構也表示,索菲亞在過去十年中未能達到 PM10 的法定空氣品質標準。
歐盟對空氣中污染物的含量製定了限制,以保護公眾免受有害影響。
PM10 是可吸入的污染顆粒,通常為 10 微米或更小。
索非亞當局製定了一項改善該市空氣品質的計劃,但這六名市民與環保組織 Za Zemata 和環境法慈善機構合作客戶地球,認為這還不夠。
他們表示,該計劃不會像當局所承諾的那樣,到 2024 年將該市的空氣污染水平降低到法定範圍內。
法律挑戰在於公民的主張,即未能充分解決非法的空氣污染問題侵犯了他們呼吸清潔空氣的權利。
Za Zemiata 的伊瓦伊洛·赫勒巴羅夫(Ivaylo Hlebarov) 表示:「索菲亞的居民十多年來一直生活在骯髒的空氣中,他們一直在等待一項大膽的計劃,最終解決這場健康危機,並減少因空氣污染而導致的數千人過早死亡。
「不幸的是,索菲亞市政府再次未能實現這一目標。
“公共資源應該用於快速有效地解決非法空氣污染問題,而不是浪費在晦澀難懂的措施上,因為沒有切實可行的方法來評估這些措施是否真正有效。”
據非政府組織稱歐洲公共衛生聯盟與許多其他歐洲主要城市相比,索菲亞的居民使用汽車的比例更高。
數據顯示,該市每名成人擁有近 0.8 輛汽車,而歐盟大城市的平均水平約為 0.5 輛。
保加利亞法院迄今拒絕公民就污染程度向法院提出質疑的權利,以 ClientEarth 為代表的組織稱此舉違反了歐洲法律。
ClientEarth 律師 Agnieszka Warso-Buchanan 表示:「噹噹局未能履行保護人民健康的職責時,法律應該使人們能夠行使向當局追究責任的權利。但保加利亞法院一再拒絕人民這項權利。現在是改變這種情況的時候了。
他們現在必須等待,看看是否可以將當局告上法庭,如果可以的話,將確定聽證會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