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森未能在歐盟法庭商標之爭中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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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森在爭取歐盟委員會 1.515 億英鎊(1.76 億歐元)賠償的鬥爭中失敗,該公司聲稱其因能源標籤測試而面臨損失,並聲稱該測試對其無袋吸塵器不公平。

這家英國家用電器製造商反對歐盟2014年制定的規則,聲稱吸塵器上的標籤不適合其技術。

戴森表示,這些標籤誤導了顧客關於某些吸塵器效率的信息,並為其德國競爭對手提供了不公平的優勢。

法院在判決中表示:“法院駁回戴森提出的所有論點,維持普通法院的判決。因此,最終駁回戴森提出的賠償訴訟。”

發明家 James Dyson 在紐約推出 Dyson DC41 Ball 吸塵器和 Dyson Hot 加熱器風扇。 2011 年 9 月 14 日。羅布貝內特/羅布貝內特

戴森創辦人詹姆斯戴森爵士認為,該法規不公平地偏向帶袋吸塵器,歧視戴森的無袋技術。

「能源標籤是不良監管及其潛在影響的一個案例研究。它使戴森損失了超過一億英鎊,使我們偏離了我們應該做的事情——創新、發明和開發新產品,」這位創始人在一份聲明。

2018年,盧森堡普通法院站在戴森這邊,推翻了標籤規則。然而,同一法院駁回了戴森的賠償要求,聲稱該公司並未因規定而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