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攻擊審判:八人因參與致命卡車橫衝直撞而被定罪

8 人因參與 2016 年尼斯卡車襲擊事件而被定罪,該襲擊事件造成 86 人死亡、400 人受傷。

七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均因密謀策劃這起襲擊而被判有罪,這是法國領土上第二次最致命的襲擊。

卡車司機是一名 31 歲的突尼斯人2016年7月14日故意撞擊巴士底日煙火的人群,然後被警察開槍打死。

罹難者中,有33名外國公民,15名兒童。

巴黎一家法院判處八名被告兩年至十八年有期徒刑。

與襲擊者穆罕默德·拉胡艾傑·布勒爾「關係密切」的穆罕默德·格拉伊布和喬克里·查弗魯德都被判犯有恐怖罪,並被判處最長刑期。

另一名男子 Ramzi Arefa 因向 Lahouaiej-Bouhlel 出售武器而被定罪,被判處 12 年監禁。

其中兩名受審者擁有法國和突尼斯雙重國籍,另外兩人是突尼斯人,四人來自阿爾巴尼亞。其中一名嫌疑人受到缺席審判,而第九名嫌疑人於 2018 年 6 月在拘留期間自殺。

檢察官也承認,並非所有被告都知道攻擊者的計畫。可以對判決提出上訴。

雖然調查人員發現拉胡艾傑-布勒爾曾表示支持所謂的伊斯蘭國(IS)組織,但他們沒有發現明確的證據證明他與恐怖組織有聯繫。

法院的判決受到了襲擊倖存者和受害者親屬的歡迎。超過 2,400 人被列為審判中的民事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