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表示,「常識」英國法律將限制「彈性」人權解釋

英國政府將於週三向議會提交一項新法律計劃,該法律將允許英國政府無視歐洲人權法院 (ECHR) 的裁決。阻止將移民驅逐到盧安達上個星期。

新的英國權利法案將明確表示,允許盧安達航班起飛的英國最高法院擁有法律至上權,歐洲人權法院的裁決並不總是需要英國法院遵循。

位於斯特拉斯堡的法院—這與歐盟無關— 6 月 14 日,一架特製包機在從英國軍事基地起飛前不久被停飛。

它裁定,英國司法機構應對該計劃進行詳細審查(將於 7 月進行),以允許將未經許可抵達盧安達的移民驅逐到盧安達,這一爭議頗具爭議。

英國權利法案將取代《人權法案》,該法案將《歐洲人權公約》納入英國法律。

英國司法部表示,該法案的目的是「加強言論自由並遏制虛假的人權主張」。

在其措施中,它將確認歐洲人權法院的臨時措施“例如上週發布的阻止飛往盧安達的航班的臨時措施對英國法院不具有約束力”,該部的聲明稱

英國副首相多明尼克·拉布表示:“這項權利法案將加強我們英國的自由傳統,同時為該體系注入健康的常識。”

他告訴議會,該法律旨在限制對人權的“彈性解釋”,這些解釋是在沒有下議院“有意義的民主監督”的情況下通過法院裁決形成的。

該法案還將使驅逐在法庭上被定罪的外國人變得更加容易,限制他們在公共安全之上維護家庭生活權利的能力。

拉布補充說:“這些改革將加強言論自由,使我們能夠驅逐更多外國罪犯,並更好地保護公眾免受危險罪犯的侵害。”

他在周三上午發表演說時表示,英國仍將受到歐洲人權法院的管轄。但他告訴天空新聞,“抵制”歐洲人權法院的裁決是“合法的”,英國議會應該對英國法律擁有最終決定權。

然而,律師和活動人士表示,該計劃將削弱人民的權利,並將更多權力交給部長。就目前情況而言,英國法院無論如何都不受歐洲人權法院裁決的約束。

英格蘭和威爾斯律師協會主席史蒂芬妮·博伊斯表示,這將創造一個可以接受的侵犯人權類別。

國際特赦組織英國執行長薩沙‧德什穆克 (Sacha Deshmukh) 表示,受人權法追究責任的政客希望將他們除名,這並不奇怪。 「這不是要修改權利。而是要取消它們,」他評論道。

歐洲人權法院是歐洲委員會的國際法院,該委員會由 46 個成員組成,包括歐盟 27 個國家,成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旨在維護人權、民主和法治。

歐洲委員會首先1943 年由英國戰時首相邱吉爾建議,因為他考慮了戰鬥停止後重建和維持和平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