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萊克斯?華沙法院裁定波蘭憲法凌駕歐盟法律後,布魯塞爾憤怒不已

波蘭憲法法院裁定一些歐盟法律與波蘭憲法相衝突。

華沙憲法法庭的一項決定引起了布魯塞爾的憤怒,並可能進一步損害波蘭與27個成員國的歐盟的緊張關係,該決定判定歐盟條約的某些條款和歐盟法院的一些裁決違反了波蘭的最高法律。

在多數裁決中,法官表示,波蘭的歐盟成員國身分並未賦予歐盟法院最高的法律權威,也不代表波蘭已將主權移交給歐盟。他們表示,波蘭的任何國家當局都不會同意對其權力進行外部限制。

歐盟委員會主席烏爾蘇拉·馮德萊恩對週五上午的裁決做出反應,表示她“深感擔憂”,並指示其高管“徹底、迅速”分析該裁決,以決定採取哪些措施。

馮德萊恩表示:“我們的首要任務是確保波蘭公民的權利受到保護,並確保波蘭公民像我們歐盟的所有公民一樣享受歐盟成員資格所帶來的好處。”在簡短的聲明中

她補充說:「此外,歐盟公民以及在波蘭開展業務的公司需要法律確定性,確保歐盟規則,包括歐洲法院的裁決,在波蘭得到充分適用。」她強調歐盟法律高於國家法律, 「包括憲法規定」。

歐盟法律至上是歐盟的基石原則之一。該原則於 1964 年因開創先例的 Costa v ENEL 案而確立,該原則規定,在歐盟擁有管轄權的所有情況下,歐盟法律均優先於國家立法。

歐洲議會主要政黨在推特上譴責波蘭的裁決,並敦促歐盟委員會凍結對該國的付款,波蘭是歐盟資金的最大接受國。

布魯塞爾一直因右翼波蘭政府試圖對司法機構施加更大影響力而發生爭執。它呼籲歐洲法院就法治爭端對華沙處以罰款。

波蘭法院的裁決怎麼說?

在周四的裁決中,法庭表示,憲法是波蘭的最高法律,每項等級較低的國際協議或條約都必須尊重該最高法律。歐盟條約被視為民族國家簽署的國際協定。

波蘭法庭針對的是歐盟條約中的兩項具體條款:第 1 條規定了歐盟的存在以及成員國賦予的權限,第 19 條則確定了歐盟法院的權力(歐洲法院),其使命是確保整個歐盟遵守歐盟法律。

14 名法官中有兩名對經過數月法庭審理後的裁決持有異議。波蘭政府、總統和議會辯稱,波蘭憲法優先於歐盟法律,歐洲法院的裁決有時與波蘭的法律秩序相衝突。

波蘭政府堅稱司法系統和司法機關是歐盟成員國而非歐盟的唯一職權範圍,並且無視歐盟法院的多項裁決。

歐盟法院裁定歐盟法律優先於波蘭法律後,波蘭總理馬特烏什·莫拉維耶茨基 (Mateusz Morawiecki) 於 7 月開庭審理此案,並要求進行複審。

由於波蘭執政黨對其部分法官的任命具有政治影響力,歐盟認為憲法法庭本身不合法。許多人都是政府的忠實擁護者——包括法院院長、本案陪審團組長朱莉婭·普爾茲萊布斯卡法官。

目前尚不清楚波蘭的裁決將在實踐中產生什麼樣的實際影響。該裁決只有在波蘭官方期刊上公佈後才會生效,此舉由政府自行決定。

歐盟從未見過一個成員國的司法系統如此公開地挑戰歐盟的基礎,這使得布魯塞爾幾乎沒有選擇做出反應和糾正這種情況。啟動新的侵權程序可能會徒勞無功,因為這些懲罰措施的最終決定權是由歐洲法院決定的,而波蘭司法系統並未完全承認其權限。

反應:“波蘭的黑色場景即將成為現實”

波蘭判決的宣讀恰逢內政部長和司法部長會議。當被問及這項裁決時,歐盟司法專員迪迪埃·雷德爾斯表示,他需要更多時間來審查法院的裁決,但強調歐盟法律高於國家法律。

專員也強調了另外兩項原則:歐盟法院的所有裁決對所有國家法院具有約束力,並且只有盧森堡法院擁有管轄權來確定其他歐盟機構的行為是否違反歐盟法律。雷恩德斯補充說,行政部門打算充當「條約的守護者」並使用「我們可以使用的所有工具」。

“波蘭今天的判決不可能不產生後果。歐盟法律的首要地位必須是無可爭議的。違反它就意味著挑戰我們聯盟的基本原則之一。”歐洲議會主席戴維·薩索利。

“通過宣布歐盟條約與波蘭法律不相容,波蘭的非法憲法法庭已經將該國推向了政治腐敗之路。”一位發言人說來自半週期最大的中右翼歐洲人民黨(EPP)。

“當波蘭政府繼續破壞法治時,歐盟成員國絕不能袖手旁觀。歐盟委員會也不能。我們的錢不能資助那些嘲笑和否定我們共同商定的規則的政府。”

左翼 S&D 集團表示:「波蘭的黑色場景正在成為現實!PiS 管理的法庭無視歐盟法律的至高無上,違反了歐盟的基礎。根據歐盟法律做出裁決的波蘭法官可能面臨起訴。」啟動新的侵權程序。

“法律與正義黨政府製造了一場危機,但受到威脅的是波蘭公民的權利。波蘭公民是歐盟公民,應該得到歐盟法律提供的充分保護和權利,”寫道馬利克‧阿茲馬尼 (Malik Azmani),自由派「復興歐洲」組織第一副主席。

「歐盟法律秩序中的 Polexit 似乎不可避免。這實際上使合作變得不可能,」他的同事 Sophie in 't Veld 補充道。

「今天的裁決對波蘭公民來說將是最痛苦的。他們將不得不承擔凍結歐盟資金的成本,」發推文丹尼爾·弗羅因德(Daniel Freund),德國綠黨成員。 “這個噱頭是 PiS 發起的。這是他們的爛攤子。”

左派團體聯合主席馬丁希爾德萬 (Martin Schirdewan) 對波蘭的決定表示遺憾,預測的其他專制政府將要求其憲法法院做出類似的裁決。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這是「波蘭正義又一個黑暗的一天」。

PiS所屬的歐洲保守派與改革派(ECR)團體站出來為波蘭憲法法院辯護。

該組織表示:“應該提醒那些呼籲 Polexit 的人,我們的聯盟是由成員國創建的,目的是為他們服務,而不是相反。”回覆中寫道

“歐盟沒有合法權利乾涉民主成員國法官的任命方式。”

歐盟的核心是一個基於法律原則的實體。成員國同意賦予聯盟權力,而聯盟則起草並通過在整個歐盟範圍內同等適用的法律。這些法律以及多項計劃、項目和經濟計劃旨在促進所有成員國的共同利益。

華沙 vs 布魯塞爾:更寬的行

在最新的升級事件發生之際,執政黨法律與正義黨對波蘭法院系統發起了深刻變革,引發了更大的爭議——這改變了歐盟的觀點,認為這是對民主制衡的侵蝕。

爭論的焦點是波蘭設立的一個有爭議的法官院,該院有權對法官和檢察官的裁決進行紀律處分。

布魯塞爾認為紀律委員會對該國司法獨立構成威脅,使法官受到政治控制。波蘭政府堅稱這是消除共產政權殘餘的重要工具。

歐盟法院於 7 月發布了一項禁令,暫停該院的審理,並暫停其已做出的取消司法豁免權決定的效力。

然而,波蘭憲法法庭駁回了這項裁決,認為該裁決不符合波蘭國情,因此不具約束力。

對此,歐盟委員會發出最後通牒,要求波蘭在8月16日之前遵守盧森堡的裁決並暫停紀律處分。否則,行政部門將要求按日處罰——這是侵權程序的最後也是最有力的一步。

儘管波蘭政府於8月16日回覆並承諾拆除密室委員會對此並不滿意,認為該國「尚未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來完全遵守」該命令。該行政人員指出,紀律分庭今天繼續運作。

因此,歐盟委員會要求歐盟法院對波蘭進行每日經濟處罰直到 7 月發布的臨時措施實施為止。盧森堡法院正在研究委員會的請求,到目前為止尚未處以罰款。

同時,歐盟委員會正在評估波蘭570億歐元的復甦和彈性計劃,但對其內容(包括司法事務)仍有疑慮。布魯塞爾已多次推遲評估報告的發布,並表示正在與波蘭當局進行對話,以協商可以保證行政部門批准的變革。歐盟委員會週五下午表示,儘管有最新進展,審查程序仍將持續。

同時,委員會正準備啟動一項從未使用過的機制這使得接受歐盟資金取決於尊重法治。這項可以暫停歐盟付款的附加條件計畫必須得到歐盟理事會以合格多數票的批准。危及司法獨立的改革屬於該條例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