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裁定,2015 年前往敘利亞加入伊斯蘭國組織的沙米瑪·貝古姆 (Shamima Begum) 不得返回英國爭取公民身分。
15 歲時,貝古姆與兩名同學逃離英國,加入當時佔領敘利亞大片地區的恐怖組織。
伊斯蘭國在該國垮台後,她在敘利亞的一個難民營重新露面,目前被敘利亞民主力量拘留在敘利亞東北部的 Al-Roj 難民營。
她一直要求返回英國參加有關恢復公民身份的法律程序,該公民身份於 2019 年 2 月被英國政府撤銷。
當局認為她返回英國對國家安全構成風險。
她被前內政大臣薩吉德·賈維德剝奪了國籍,賈維德辯稱她是孟加拉國人,因此可以前往孟加拉國。
她對這項決定提出質疑,認為自己不是另一個國家的公民,而賈維德的決定使她成為無國籍人。
上訴法院於 2020 年 7 月裁定,應允許她返回上訴,並稱這是她獲得「公平有效上訴」的唯一途徑。
去年 11 月,內政部在最高法院對此決定提出質疑,理由是她的回國將構成重大國家安全風險。
最高法院在 2 月 26 日星期五的判決中駁回了上訴法院的裁決,並指出「公平聽證的權利並不高於所有其他考慮因素,例如公眾安全」。
薩吉德·賈維德對這項決定表示歡迎,他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種情況沒有簡單的解決方案,但這個人所面臨的任何權利和自由限制都是她和其他人採取的極端行動的直接後果,這些行動違反了《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