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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格一家法院裁定捷克政府的城市空氣品質計畫未能將空氣污染控制在歐洲範圍內。
布拉格一家法院裁定捷克政府的城市空氣品質計畫未能將空氣污染控制在歐洲範圍內。
據非營利環境法律組織 ClientEarth 稱,法院週三稱捷克環境部 2012 年制定的計劃「過於模糊且不切實際」。
捷克新聞網站 Deník市法院下令取消該計劃並重新制定。但目前尚不清楚該判決的理由。
上週,捷克共和國躋身其中遭歐盟委員會譴責違反約定的空氣污染限值。
歐盟環境專員 Karmenu Vella 要求東歐成員國在一周內找到空氣品質問題的解決方案,否則將面臨法律訴訟。
布拉格居民、公共利益律師事務所 Frank Bold 和 ClientEarth 認為,捷克的空氣品質計劃應該被廢除,並以包含更多「具體行動」來減少污染的計劃取代。
捷克環境部發言人告訴歐洲新聞社,市法院並未廢除該計畫。然而,現在現有計劃的某些部分並不完全具有約束力。
發言人表示:“空氣品質計劃提出的措施將繼續實施。”
捷克政府將在未來幾週內分析法院的裁決並提出適當的解決方案。
根據歐洲空氣品質指數捷克共和國屬於歐盟空氣品質最差的國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