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達成協議,到2026年,女性在大公司董事會中的比例將達到40%

歐盟已同意實施性別配額,以確保女性在大公司董事會中擁有至少 40% 的席位。

經過十年的僵局後,該提案今年在德國和法國的新支持下獲得了新的動力,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最終在週二達成了一項政治協議。

該立法要求到 2026 年中期,所有 27 個歐盟成員國的上市公司必須讓女性在非執行董事會席位中至少佔 40%,或在所有董事會董事職位中佔 33%。

公司可能會因未能在董事會中聘用足夠的女性而被罰款,並因不遵守法律而取消董事任命。

歐盟委員會主席烏蘇拉·馮德萊恩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多元化不僅是公平問題。它還能推動增長和創新。讓更多女性擔任領導職務的商業案例是顯而易見的。” 「有很多女性有資格擔任高階職位:她們應該能夠得到這些職位」。

進展不平衡

去年,歐盟數據顯示,女性在整個歐盟董事會中佔了 30.6% 的比例,但各國的情況差異很大,塞浦路斯董事會中女性比例為 8.5%,法國則超過 45%。

法國早在 2011 年就首次為董事會中的女性制定了法定目標。根據歐洲性別平等研究所的數據(EIGE),歐盟機構。

義大利、荷蘭、瑞典、比利時和德國則位居第二,董事會中女性比例為 36% 至 38.8%。匈牙利、愛沙尼亞和塞浦路斯遠遠落後,這些國家的非執行董事中只有不到十分之一是女性。

EIGE 在 4 月表示事實證明,與採取較溫和措施或根本不採取任何行動的國家相比,具有約束力的配額在吸引更多女性進入董事會方面更為有效。

會發生什麼變化?

所謂的「董事會女性」指令適用於擁有至少 250 名員工的公司。

它的目的是在公司中引入透明的招聘程序,以便至少40%的非執行董事職位,或者說行政和非執行職位合計的33%,由代表性不足的性別——通常是女性——佔據。

如果候選人具有同等資格,應優先考慮代表性不足的性別候選人。

上市公司將被要求每年向主管機關提供有關其董事會中的性別代表性的信息,以及如果目標尚未實現,他們計劃如何實現這些目標。

該指令的聯合報告員、奧地利社會民主黨歐洲議會議員伊芙琳·雷格納(Evelyn Regner) 表示:「董事會中更多的女性會讓公司更具彈性、更具創新性,並將有助於改變工作場所自上而下的結構。在一份聲明中說

「選擇過程必須基於明確的、預定的標準,根據這項協議,只有最好的候選人才會被選擇,從而提高董事會的整體品質」。

企業將面臨處罰

成員國需要在未來兩年內將該指令轉化為自己的國家立法。

就公司而言,他們必須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之前遵守新目標。

歐盟的提案包括「有效、勸阻性和相稱」的處罰對於未能遵守選擇和報告義務的公司。這些措施可能包括罰款和廢除有爭議的任命。

成員國還必須公佈已達到目標的公司的訊息,以施加同儕壓力並鼓勵遵守規定。

歐洲議會要求稍後對該指令的範圍進行評估,以確定是否也應包括非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