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洲基本權利機構(FRA) 本週發布的一份報告,自2019 年歐盟選舉以來,成員國在無障礙環境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但距離確保殘疾選民的平等參與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歐盟所有27個成員國均簽署並批准了《殘疾人權利公約》,旨在促進、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享有充分和平等的人權。
根據該公約,成員國應保證選舉的設計和實施考慮到不同類型的殘疾。
報告稱,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丹麥、愛沙尼亞、德國、希臘、法國、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和西班牙等15個歐洲國家的情況並非如此,這些國家的障礙阻礙了殘疾人的行動。這些障礙包括難以進入的投票場所以及為受法定監護人投票的限制等。
可以實施多項無障礙措施來確保這一點,包括實際投票以及選舉日之前的溝通活動和資訊網站。
比利時、芬蘭和波蘭已經採取了一些改善這種情況的措施,例如,為一些尋求投票的人提供交通或支付交通費用。
報告提出的其他建議包括為視力障礙者引入音訊描述技術和點字選票,為聾啞人士或聽力障礙者引入字幕、文字記錄和說明文字,以及為智障人士引入清晰易懂的資訊。
然而,挑戰往往會影響選舉過程的開始,阻礙一些人在不同政治團體的網站或公共政府入口網站上了解有關選舉的基本資訊。
儘管歐盟委員會2021 年指令旨在確保殘疾人士能夠訪問成員國的公共部門網站和行動應用程序,但只有奧地利、芬蘭和法國這三個成員國提供投票說明和候選人資訊的公共網站符合新的可訪問性要求標準。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數據,歐盟約有8,700 萬人患有某種形式的殘疾,歐盟統計局報告稱,到2022 年,16 歲以上的歐盟人口中有27% 表示,由於健康問題,他們的日常活動受到限制。
歐洲殘疾人論壇副主任亞歷杭德羅·莫萊多表示,國家和歐洲層級仍需要製定新法律,「不要把我們當作二等公民」。
2014 年投票的比利時人蘇菲安·埃爾·阿姆拉尼(Soufiane El Amrani) 表示:「這讓我感到很生氣,因為我覺得自己沒有履行公民義務,沒有確保我的聲音被聽到,我的意見得到考慮。
「他們擔心他們(殘疾人)會做出錯誤的選擇,」他說,並補充說,人們常常認為,如果某人有殘疾人並且需要幫助,他們不知道如何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