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1 月 9 日,Meta 的標誌出現在位於加州門洛帕克的公司總部的標誌上。-版權美聯社照片/戈多弗雷多巴斯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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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監管機構因違反歐盟嚴格的涉及 Facebook 的資料隱私規則而對 Meta 處以 2.1 億歐元的罰款,並因涉及 Instagram 的違規行為而額外罰款 1.8 億歐元。
週三,愛爾蘭監管機構因侵犯網路隱私而對 Facebook 母公司 Meta 處以數億美元罰款,並禁止該公司強迫歐洲用戶同意根據其線上活動投放個人化廣告。
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在兩起案件的判決中處以兩項總計 3.9 億歐元的罰款,這可能會改變 Meta 根據用戶線上行為投放廣告的商業模式。
該監管機構因違反歐盟嚴格的涉及 Facebook 的資料隱私規則而對 Meta 處以 2.1 億歐元的罰款,並因涉及 Instagram 的違規行為而額外罰款 1.8 億歐元。
這是該委員會對 Meta 侵犯資料隱私行為的最新處罰,此前該公司自 2021 年以來已被處以四次罰款,總金額超過 9 億歐元。
該決定源於 2018 年 5 月提出的投訴,當時歐盟 27 個國家的隱私規則(即一般資料保護規範 (GDPR))生效。
在此之前,Meta 依靠獲得用戶的知情同意來處理他們的個人數據,為他們提供個人化或行為廣告。 GDPR 生效後,該公司透過在廣告服務條款中加入一項條款,改變了處理使用者資料的法律依據,有效地迫使使用者同意他們的資料可以被使用。這違反了歐盟隱私規則。
愛爾蘭監管機構最初站在 Meta 一邊,但在該決定草案被發送給歐盟資料保護監管機構委員會(其中許多人表示反對)後改變了立場。
愛爾蘭監管機構在最終決定中表示,Meta“無權依賴‘合約’法律依據在 Facebook 和 Instagram 上投放行為廣告。”
Meta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堅信我們的做法尊重 GDPR,因此我們對這些決定感到失望,並打算對裁決的實質內容和罰款提出上訴。”
愛爾蘭監管機構是 Meta 的主要歐洲資料隱私監管機構,因為其區域總部位於都柏林。